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业经市政府六届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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