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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美丽汕尾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监督侧记
  • 2021-09-13 11:28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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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记者  陈晓铭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推进美丽汕尾建设,以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推动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品清湖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得到省人大肯定,今年3月,在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作《重法治强监督推进品清湖保护法治化》经验发言;助推我市率先完成全省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敢动真碰硬持监督利剑守百姓饮水安全》被评为2020年全省环保监督十大优秀案例。

  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监督常态化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对标“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环境状况继续向好和环境保护目标全部完成。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污水整治示范村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我市农村污水整治示范村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报告,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切实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要求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两次听取和审议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聚焦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对各项专项报告均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多措并举打好监督“组合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监督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精准选题,实施靶向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询问等监督方式,大力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把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为经常性监督手段,先后对《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巩固生态优势”、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品清湖污染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开展3次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监督工作更有特色、成色更亮,以高质量监督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化“两个联系”工作作为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地投入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中。围绕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强化议案建议办理,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2018年以来,市、县、镇三级人大坚持每年联动组织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围绕“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组织3901名五级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代表联络站活动等,收集意见建议519条,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水污染防治”主题,深入了解全市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提出要在汕尾“融湾强带”中,以强化水资源安全保护、打造生态防护屏障等“汕尾所能”对接“湾区所需”等意见建议。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主题,实地察看了市区品清湖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提出加快老旧管网和雨污分流的改造工作,完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等意见建议。

  2016年以来,在市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3件,建议26件,占比分别为33%和11%。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高度重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工作,做好立法工作安排,在立法调研、修改、评估等环节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认真听取和研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代表议案全部高质量办理完成,目前我市获批施行地方性法规中有3部就是涉及人大代表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议案。与此同时,认真督办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2016年以来,代表提出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26件建议,均交由市政府办理,办理回复率100%,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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