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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 2021-09-04 14:5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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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 9月3日,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联合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开展检查工作。

  据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位于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设计处理规模14吨/日(两条线,每条7吨/日),采用连续热解气化+二燃室工艺,占地19789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700万元,服务范围为全市医疗机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接收、贮存、进料、焚烧、烟气急冷及净化处理、炉渣及飞灰收集处理等系统及配套附属工程等。该项目的建成填补了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空白,大大提升了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构建起公共卫生环境安全屏障,是我市坚决落实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大亮点。

  2018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汕尾市医疗废物处置是全市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处于全省较低的水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力采取措施加快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在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议书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开始项目选址、征地、土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前期工作。2018年底,完成了项目选址、征地工作。2019年5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9年1月,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年6月,取得省财政厅PPP项目入库批准文件,完成了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2019年11月,我市完成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特许经营协议谈判,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授权市生态环境局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汕尾市广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2019年底,项目主体工程基桩浇灌基本完成。2020年5月20日,设施进行点火烘炉;7月28日,进行了试运行,开始设备联调联试。8月18日,项目开始接收处置全市医疗废物。 

  自该项目投入试运行以来,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治理效益,至2021年8月底止共收集处置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医疗废物1870.1吨,日均4.93吨。收集处置范围覆盖医疗卫生机构、隔离场所、口岸码头、疫苗集中注射点、核酸集中检测点。目前该项目预计可以满足我市未来10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需求。

  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及时建成,不仅保障了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还将隔离场所、口岸码头、疫苗集中注射点、核酸集中检测点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规范处置,环境、卫生防疫风险得到有力管控。2021年1月至8月,共处理新冠疫情隔离酒店废物300余吨。同时,该项目的建成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同样发挥极大的作用。我市于2020年部署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现已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作为今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上报到国家生态环境部。

  此外,我市各相关部门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持续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市卫健部门加大对医疗废物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大村级医疗废物收集、集中隔离酒店管控力度,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今年来,全市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936.03吨,均已完成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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