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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2018-07-12 11:3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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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8  

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里将地租给两个养猪场投诉至潭西镇、陆丰市环保局,陆丰市环保局来现场看过但也没有结果。两个养猪场占地几百亩,一个叫正达养猪场,相隔约300是另一个(金XX),这两个养猪场离居民都非常近,投诉者质疑为什么离居民那么近可以建养猪场,破坏村的原生态、臭气扰民、以前还出现过死猪乱扔,污水乱排放。村民强烈要求取缔这两个养猪场,这2个猪场在10几个自然村的中间,一开始两个猪场都是非法开设了,建起来后村民才知道的,现在批了一个,对此强烈反对,投诉者称这两块地签合同的人是陆丰市某单位领导林某阳的亲兄弟林某阳,投诉者手上有合同,对此信息负责。

行政区域陆丰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处有两家养猪场,分别为陆丰市正达农业种养公司和陆丰市冠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厂内都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持有场地租用合同、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00米,养殖过程产生的无规则臭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经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无规则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加强管理,采取除臭、消毒、清洗、增加绿化等有效措施减少臭气排放,避免臭气扰民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办理中  

 

序号9

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4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潭西镇龟山村村民反映距离村庄南边几公里有一养猪场,污染大,投诉了,但没有明确的答复。

行政区域陆丰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此案与第676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35)反映内容一致,属于重复信访。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与第676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35)合并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办理中  

 

序号10  

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5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政府建设南部新城,镇委书记和镇长带领强制性用挖机把森林、秧苗被挖几千亩,不给种田。向上级部门反映过未果,这个过程没有开村民大会,也不公开情况。村民去维权,有村民被抓。

行政区域陆河县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此案与第580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13)反映内容一致,属于重复信访。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与第580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13)合并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已办结  

 

序号11  

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1002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宝山河周边有几家养殖场,粪便等污染物直排河里,导致宝山河发黑发臭,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陆河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情况涉及的养殖场有三家,分别为宝山村蔡某增(健)宰牛场(圈养牛场)、宝山村罗某操养殖场、城北社区黄某生养殖场。均在禁养区内。蔡某增(健)宰牛场为肉牛屠宰点,有圈养少量牛。罗某操养殖场养猪26头,无污染治理设施、无手续,废水直排至小溪。城北社区黄某生养殖场养猪11头,无污染治理设施、无手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河田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宝山河整改工作小组并派出工作人员对涉及的三户派发通知书,责令其615日前自行拆除或者关闭。

614日,蔡某增(健)宰牛场(圈养牛场)接受拆除,河田镇人民政府责令供电部门对该户停止供电并拆除了供电设施,并拆除了棚寮。

614日罗某操、黄某生的养猪场已停养,养殖的生猪已全部出栏,养殖的闲置房屋全面干净清理,消除污染,并关闭了养殖场所。620日,蔡某增(健)宰牛场(圈养牛场)、罗某操、黄某生的养殖场所等设施已拆除。

经整改,截止620日,3家涉及污染的养殖场已全部取缔拆除完毕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已办结  

 

序号12  

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100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2017年以来,多次向汕尾市、陆丰市两级党政及国土、环保职能部门投诉反映,原南塘镇后西村委会干部李某作、李某招、南塘镇后西村村委会干部李某宣等人未经环保手续审批情况下违建经营墓穴(大面积公墓山)、盗采稀土矿等问题,均得不到环保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制裁。一、李某招、李某作、李某宣多年来将村部分土地挖去大量沙土和稀土矿贩卖取利,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资源损失。二、李某招、李某作、李某宣等还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没有开村民小组会议,将后西村北片后浪园一带的口粮地和自留承包地约300亩农用土地采取先建后报的手段强制征收,并将地上所有农作物全部摧毁,非法修建公墓山,造成土地被破坏及严重污染。我们恳请上级环保部门加以重视,依法调查处理,严肃打击南原后西村委会干部李某作、李某招、后西村委会现任干部李某宣等人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村民一个公道。

行政区域陆丰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此案与第582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58)反映内容基本一致,新增了投诉非法建设公墓山的内容。经核实,为解决陆丰市东南垃圾焚烧发电厂征地项目涉及坟墓迁移的问题,后西村委分别召开后西村党支部会议、后西村党员会议、后西村村民代表会议、后西村党群会议,决定建设后西村公益性公墓园。该项目经南塘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陆丰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人民政府于2017125日作出《关于原则同意建设南塘镇后西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园的批复》(陆府函〔201817号)。南塘镇人民政府于2017215日向陆丰市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函,要求对南塘镇后西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园进行实地勘察并出具审查意见,相关部门手续尚未完善。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与第582号交办件(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58)举报内容一致部分已合并处理。目前南塘镇政府正按相关整改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对垃圾进行清运,同时加快复绿进度。

20171128日,后西村小北片部分村民向南塘镇政府反映后西村北片后浪园一带约400亩土地强制征收修建公墓山问题,南塘镇人民政府于2018312日向后西村委发出通知,责令后西村委会停止后西村公益性墓园建设、使用。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办理中  

 

序号13

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2005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大安镇新寨古落村旁边有一家养猪场,规模有上百头,污水直排进大安镇的水源地。

行政区域陆丰市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处位于大安镇新寨村町脚,现场建设猪舍一栋约16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6头,其中母猪4头,中猪11头,幼猪11头,,养殖废水经三级化粪池(64立方米)后排入鱼塘(约7亩)。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大安镇政府按照工作要求,多次对养猪户业主做思想工作,业主答应不再养殖并自行停产,并于620日自行拆除养猪设施。经陆丰市案件交办组现场核实,目前该养猪场已停产,并已拆除养猪设施。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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