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9月17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深圳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深圳1例);另有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广州2例,深圳3例,佛山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6例(广州5例,深圳3例,珠海3例,东莞5例);另有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1例)。
全省新增出院57例(境外输入20例),目前在院452例(境外输入152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9例(境外输入28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02例(境外输入161例)。
截至9月17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9785例(境外输入12489例),其中确诊病例9771例(境外输入5158例),无症状感染者10014例(境外输入7331例)。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1. 9月11日(含)以来有西藏,新疆,贵州毕节市、贵阳市,四川内江市、宜宾市、成都市、遂宁市,江西吉安市,广西防城港市,深圳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核酸采样后阴性结果出具前,避免到公共场所活动或参加社交聚会。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主动排查以上来(返)汕人员,按上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 推广“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3.建议外省所有来(返)汕人员,抵汕后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建议本省外市所有来(返)汕人员,抵汕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6.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7. 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近期非必要不赴西藏,新疆,贵州毕节市、贵阳市,四川内江市、宜宾市、成都市、遂宁市,江西吉安市,广西防城港市,深圳市等发生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汕尾市各(村)社区报备电话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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