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省外来(返)汕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汕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备,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后11天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2. 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 实施14天集中隔离。 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点击直达→国务院客户端) 3.中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及参照高风险地区(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管理县来(返)汕人员 实施14天居家隔离。 中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点击直达→国务院客户端) 4. 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汕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汕人员 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 6. 上海市来(返)汕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7.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汕人员 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汕后需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离开。建议旅客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离开,返回居住地等候核酸检测结果。 除了上述人员需要立即报备,以下日期以来以及与通报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汕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来(返)汕人员,均应提前向抵汕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或使用“善美村居”入汕报备。 汕尾市各社区(村)报备电话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城区01 海丰 陆丰 陆河 红海湾 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