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疾控中心发布提醒
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以下人员须主动报备: 省内需报备地区及旅居史日期 (截至3月25日下午16时): 3月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茂名市; 3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广州市; 2月23日(含)以来途经广东阳江市; 2月14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中山市; 2月12日(含)以来途经广东深圳市; 2月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 省外需报备地区及旅居史日期 (上下滑动查看,点击可查看大图▽)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汕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请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症状要及时就医。如出现新冠相关临床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汕尾市疾控中心再次呼吁老年人及高风险人群进行加强免疫。 相关链接: 五、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实时调整,请市民朋友持续关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名单:
(截至3月25日下午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