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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陆河在行动】共克时艰,“诚信”战“疫”!陆河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促进商户诚信经营
  • 2020-02-17 11:53
  • 来源: 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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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生命健康保卫战,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促进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稳定物价,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人民群众打上一剂“安心针”。

  

  

  

  

  一、加强宣传,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疫情发生以来,陆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大药店门店,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的进货、存货和价格情况,向全县药店负责人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和《倡议书》共计6000余份,要求各药店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做好正面宣传,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到各大农贸市场,对关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粮油菜肉蛋奶进行价格检查,要求商户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在疫情期间要共同克服困难,合理价格内进行销售,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哄抬物价。

  二、压实责任,落实商户守信主体责任。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为陆河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陆河县市场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分头出击,在全县范围内与已复工复产的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压实经营户诚信经营的主体责任,面向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郑重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诚信经营,保持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营户从签订价格承诺书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坚决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牟取暴利、不散布涨价谣言,商品零售价格保持之前的差价率。截至目前,陆河县市场监管局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共计2068份,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支持和理解。

  

  

  三、从严查处,警示商户做到诚实守信。对疫情期间不守诚信经营的非法商家,侵害群众利益和威胁群众健康安全的行为,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零容忍、重拳出击,以最严要求最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局组织精兵干将针对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开展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批价格违法、违法销售防疫用品、违法销售食品的案件。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2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14家次,检查活禽经营经营者334家次,检查药店752家次,立案查处4宗价格违法案件、3家违法销售食品案件、4宗违法销售无检验检疫生猪产品案件、1宗违法销售防疫用品案件,检查餐饮店4393家次,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查封6家,关停整改11家,立案查处1家,其他各类市场经营主体3946家次,责令整改10家,现场查封3家。以强力的手段有力地警示了全县商家诚实守信经营,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提示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与商家发生的消费纠纷协商未果,或发现商家存在涉嫌违法经营行为,可拨打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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