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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疫情期间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全面放开
  • 2020-02-13 17:0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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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非无纸化出口企业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平台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疫情结束后,未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出口企业恢复原有申报方式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


  汕尾市出口企业“非接触式”

  退(免)税业务办理简引

  ★新办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请先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号:2.1.16.200131),按系统指引操作并导出出口退(免)税备案电子数据压缩包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www.etax-gd.gov.cn)成功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即可。

  ★三类以上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自行放弃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除外),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请在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号:2.1.16.200131)上操作并导出相关电子数据压缩包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www.etax-gd.gov.cn)成功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后在规定期限内等待网上相关审核确认反馈即可。

  ★四类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或自行放弃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疫情期间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请在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号:2.1.16.200131)上操作并导出相关电子数据压缩包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www.etax-gd.gov.cn)成功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并将申报纸质单证资料的扫描电子件发送到我市辖下对应各县区主管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的公共电子邮箱(请注意附上联系方式),在规定期限内等待网上相关审核确认反馈即可。此类企业在疫情结束后将恢复原有申报方式,同时请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相关纸质单证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将对补报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全市各辖区税务局出口退(免)税管理业务部门公共联系方式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出口退税业务

  专用邮箱:swcqts@126.com     

  联系电话:0660-6111960

  海丰县税务局出口退税业务

  专用邮箱:znzbxxg@163.com  

  联系电话:0660-6607188

  陆丰市税务局出口退税业务

  专用邮箱:lfswszg@163.com

  联系电话:0660-8890754

  陆河县税务局出口退税业务

  专用邮箱:lhgsfg@qq.com       

  联系电话:0660-5505335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口退税业务

  专用邮箱:hhwckts@163.com

  联系电话:0660-34308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供稿:汕尾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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