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日报讯(记者 郑燕珊)
连日来,市司法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该局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参谋作用,编印《汕尾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并充分运用该局官网、汕尾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制作《致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倡议书》和《依法防控关键词》《再次提醒!!!拒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将受到法律严惩》等法律意见。该局主动发挥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协调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中,注重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同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强化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物资、散播谣言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引导人民群众更多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等远程服务平台,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鼓励条件好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公益服务队,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该局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监管工作,致力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疫情隐患排查,落实“零报告”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管理,妥善处理好到湖北探亲社区矫正人员的跟踪管理,确保全市1657名社区矫正人员没出现疑似病例;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干警职工擅自进出场所范围,坚决暂停罪犯和家属的面对面会见工作,严防死守,确保监管场所及其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