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海丰县生态环境分局闻风而动,吹响环境安全监管的集结号。对医疗废物、废水、饮用水源水质、污水处理厂和隔离医学观察点污水排放等环境安全监管监测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落实。
1月23日,制定出台了《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与县卫健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卫生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工作。
(相关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丰县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和污染监测,防止医疗废物二次污染。1月23日至24日,分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带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组进驻我县彭湃纪念医院、彭湃纪念医院城东分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康复医院、老区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经过全面深入检查,共摸查出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收运、处置和废水处理等重要环节存在管理或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和安全隐患26个,并及时逐一反馈给各医疗机构。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立行立改,全方位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内部管理监管,杜绝发生医疗废物造成污染环境、卫生防疫风险。
(海丰分局局长吴智传及分局领导班子带领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
(市局领导和海丰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
(海丰分局领导带领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
1月26日疫情升级后,为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吴智传同志再次带领工作专班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专班千方百计克服防护装备不足的困难,对全县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处置的情况进行强化督导,重点检查了彭湃医院、彭湃医院城东分院、海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三家定点医院,要求医院医疗废物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并通过现场督查,指导几家医院整改规范了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台账管理,督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加强自身防护,彻底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汕尾市局和海丰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相关台账)
(海丰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相关台账)
1月27日,接到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后,海丰分局立即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一级启动程序,吴智传同志亲自与海丰县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医废应急收运车辆的运行线路,收运、打包装车和医废转运现场监管等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从而确保海丰县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无缝对接,顺利完成了1.58吨医疗废物安全转移工作,及时化解排除海丰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安全隐患。
(分局执法人员监督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
(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
目前,全县4家发热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基本保证日产日清,其余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收集、封装、暂存、转运,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据统计,截止2月7日,共安全转移医疗废物12.66吨。
与此同时,海丰分局成立临时党支部,分局主要领导号召临时党支部的成员不仅要宣读誓言,更要牢记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誓言,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绝不退缩。为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海丰分局成立临时党支部)
(海丰分局党员干部协助附城镇、社区进村入户落实网格化巡查、排查和宣传防疫知识)
(海丰分局党员干部协助附城镇、社区进村入户落实网格化巡查、排查和宣传防疫知识)
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做好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等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二次污染,确保我县各医疗单位环境安全,同时加强要求各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病毒、病菌等传染病源得到有效灭杀。
疫情期间,分局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做好现场检查人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单位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