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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城区在行动】城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 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 2020-02-06 15:38
  • 来源: 今日城区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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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城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细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做到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控,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城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在市区红草埔边高速口、马宫长沙湾高速口、各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等交通要道和交通站点,设立联合防疫检疫站,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并派出各镇(街道)干部职工和公安、卫健部门等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疫检查,做到“不漏一员、全面排查”。

  城区全面落实“内防扩散”各项措施,要求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系统实行“戴口罩出行”;持续加强防疫宣传,充分利用镇村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宣传单、提示牌、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防疫有关知识,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氛围;对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加强巡查,全面整治卫生死角,严厉查处售卖野生动物行为。



  城区公安系统全警出战,按照职责分工,分班上岗执勤,24小时不间断配合各地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治安巡防工作,坚守在抗击疫情一线;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各医疗机构在车站、超市等场所,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台,开展防疫工作排查,安排医务人员对进出群众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发热患者,对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立即转诊至有呼吸道疾病收治条件的医院;区市场监管系统对全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进行全面排查,落实“1110”制度,严禁贩卖野生动物,严打哄抬防控肺炎应急药物、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物价等违法行为;全区机关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和青年团员放弃休假、冲锋在前,分组进村入户、走街串巷,走访排查各类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确保各项防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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