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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9日晚上,附城派出所在正常巡查中,发现三十四米大道中段的兰桂坊酒吧开门营业。民警当即入店进行检查,证实正在营业,随即将酒吧负责人彭某控制,并传唤至附城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彭某承认在明知政府公布了暂停全县文体娱乐场所活动通告的情况下,仍继续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海丰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吧负责人 彭某:现在知道了后果的严重性,作为市民要响应政府的号召。

为积极配合县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海丰县公安部门每天安排警力对车站、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不间断治安巡逻,若发现违反行为,依法严加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