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研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全市人社系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取消春节期间各地计划举办的各类用工招聘活动。各地节后开展“南粤春暧”招聘会时间地点等活动安排的调整变化,要及时通过网站、微信、报纸、电台、电视等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或公告相关信息,引导企业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指导企业不要外岀参加招聘活动尤其是前往疫情高发地区开展招聘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我市异地农民工返回汕尾特点及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有效措施,对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返回汕尾工作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用工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掌握我市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数量、春节前返乡人数及节后返岗意愿情况;积极引导返汕农民工合理安排节后出行,避免盲目外出。
三、指导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防治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市高级技工学校要迅速对在编人员及在校学生近期前往疫情高发地区的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对目前仍在疫情高发地区的相关人员劝导暂不返回汕尾,返回时间等候通知;对已在返回汕尾途中的相关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控,劝导自觉落实自我防疫措施,如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尽快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
四、落实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等窗口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配足必要的防疫检测设备,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的情况,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要开通“绿色通道”,即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参保患者的医疗报销、防治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和临时性政策补助、以及协调劳动关系等人社部门职能保障工作。
五、从即日起暂停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开展校内外培训等集聚性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类人事考试活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疫情日报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专班,每天下午17时前报告本地人社系统疫情信息情况,无事也要报平安。各地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留在本地,坚守岗位,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本系统干部职工原则上春节期间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