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我县在外市来(返)海居家隔离人员监测排查中,新增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8:男,居住海丰县附城镇正升永利公馆,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3日18:00至20:30 从外市搭乘私家车到海丰县附城镇正升永利公馆。
12月3日20:30至22:00 步行到海河路万翠鱼庄用餐。
12月3日22:00至22:05 步行回正升永利公馆,之后居家无外出。
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镇(场)、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