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午,我市在常态化排查工作中发现一名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接报后,我市立即启动响应,组织开展流调、核酸检测、场所管控、消杀消毒等应急处置措施。8月12日18时,该对象经再次采样送汕尾市疾控中心和陆丰市妇幼保健院平行检测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研判,基本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应急响应解除。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以官方公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为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请广大市民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线”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陆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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