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海丰县委、县政府全力以赴,统筹部署,县疾控、医疗机构冲锋在防控救治最前线,坚决筑起人民健康的防护线!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现再次向社会各界、企业及爱心人士呼吁爱心捐赠。
一、当前紧缺的疫情防控工作物资
1.N95口罩;
2.医用外科口罩;
3.红外线测温仪;
4.酒精喷雾;
5.消毒液;
6.医用快速手消毒液。
二、捐赠方式
1、物资捐赠
受赠单位:海丰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
办公地址:海丰县政府大楼一楼2117室
联 系 人:林伟生
联系电话:0660-6600023,18998529822
传 真:06606623940
电子邮箱:6623435@163.com
2、资金捐赠
受赠单位:广东省海丰县红十字会;
联 系 人:李立文13421543226;甘丽媛13360957988。
办公地址: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9号妇幼保健院前座五楼
办公电话:6620079
电子邮箱:hszh1863@163.com
捐款账号:44050173710500000688
开户名称:广东省海丰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支行
大额捐款请提前与海丰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海丰县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海丰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