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
自1月19日我省确诊第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以来,目前全省多数地市已出现疫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全县居民响应国家和政府号召,居家自我隔离保护,家庭用火、用电量猛增,火灾发生几率也随之增高。春节期间重庆、安徽、广西、宁夏等地相继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指示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场、经济开发区)要在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统筹,结合疫情防疫工作,推动落实生产企业、居村民住宅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压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自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集中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二、及时调整消防监管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发展态势,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一次全面分析研判,找准辖区内火灾高风险场所和不托底的区域。针对当前群众大多数居家活动的情况,将村民住宅作为当前火灾防范的重点,指导督促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和公安派出所,结合疫情防控驻村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和家庭火灾防范宣传提示,坚决遏制居村民住宅火灾高发势头。各地要结合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排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此外,各地还要提前谋划春节假期后各类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后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跟进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示。充分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消防安全浓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防火常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消防车通道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知识。要结合疫情防控走访活动,组织力量走街进巷、敲门入户开展安全提示,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工作,自觉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消防车通道。
四、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地要按照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外出监督人员、网格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确保物资充足、防护有效。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现场检查时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做好呼吸道、面部、眼、手等部位的防护,与被检查场所人员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建议不少于2米),尽量不接触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防止可能的疫情感染。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