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办事群众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群众生命健康,自2020年2月3日起,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暂停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人工服务窗口,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陆丰交警”微信公众号。在此期间,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好易自助终端处理交通违法和办理车驾管业务。
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