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函〔2020〕17号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红海湾开发区金融办、华侨管理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汕尾辖内各县(市)支行,辖内各金融机构、地方类金融组织、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金融系统疫情的防控工作,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
汕尾银保监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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