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
汕尾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作为面向群众企业的一线窗口服务单位,属于人群聚集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我们特向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见面,网上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如非特别必要,请尽量不要到市内各区社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建议您采用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登录“汕尾人社”服务APP、“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汕尾人社”)、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粤省事”)进行业务办理。
(一)汕尾人社
目前可以办理以下业务:社保信息查询、社保清单查询、个人缴费历史、个人参保证明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
(二)粤省事
目前可以办理以下业务:社保信息查询、社保清单查询、个人缴费历史、个人参保证明查询、养老资格认证业务、异地就医备案等。
2月3日(星期一)起,您可拨打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660-3828883,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汕尾人社”APP
“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
“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
“粤省事”小程序
二、防护好,少停留
如您必须亲临大厅现场办理,为保障您的身体健康,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如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您暂不进入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同时,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迅速离开大厅,并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三、非急件,延后办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时间暂不作限制。例如2020年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在疫情防控期内延迟申请的,退休金可从2020年3月予以补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于非紧急类事项,建议办事人延后到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您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群防群控,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