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疫情发生地部分人员流入我市。目前我市也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鉴于当前全国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疫情在我市进一步扩散、蔓延,各级疾控部门将深入基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健康宣教和全面开展疫情发生地来汕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为使流调等工作顺利开展,特通告如下:
1、各级党政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大力支持流调工作。
2、广大市民,特别是重点对象人员要依法自觉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3、凡不配合流调工作而导致传染扩散、疫情蔓延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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