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汕尾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分享到:
市政府部署乡镇渔船规范管理工作 上半年完成“三无”船舶清理取缔
  • 2018-04-17 11:57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施辰亮)416日,市政府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召开全市乡镇渔船规范管理会议,贯彻落实省有关清理整顿“三无”船舶的文件和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沿海各县(市、区)学习和推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丰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市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工作任务。副市长林军作讲话,省渔政总队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三无”船舶是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将“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丰市等地分别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各级海洋渔业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有“三无”船舶约6000艘,而经核准登记备案归口乡镇安全管理的只有2600多艘。

林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到“三无”船舶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纳入管理,强化打击,依法拆解,扎扎实实做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执法督查、责任意识,加强廉洁自律的警示教育,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丰市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先进典型发言;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支队负责人针对“三无”船舶存在问题及管理办法作发言。省渔政总队有关负责人对我市“三无”船舶管理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