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汕尾 > 专题专栏 > 先进模范
分享到:
关于开展汕尾市“走进汕尾 发现善美”善美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的通知
  • 2021-01-01 10:02
  • 来源: 汕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大善”,社会进步与事业发展的“中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小善”和遍布身边、触手可及的“微善”,打造汕尾 “善文化”内核和标识,不断提升新时代市民文明素养,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文办、汕尾广播电视台、南方日报汕尾记者站联合开展“走进汕尾 发现善美”——善美好人推荐评议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类别

  活动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文明新风”六个类别,推荐的好人好事须具有感动性、时代性、代表性。

  二、评选对象

  凡是在汕尾市工作、学习、生活,能带头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汕尾市民,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文明新风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的皆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

  为保证活动的广泛性,推荐善美好人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媒体推荐三种方式,推荐人物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文明新风”六个类别进行归类,推荐时须根据被推荐人典型事迹选择其中一个类别。

  1.组织推荐。各级各部门通过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层层推荐的方式,积极挖掘好人好事。

  2.个人推荐。市民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市文明办推荐善美好人。推荐时须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3.媒体推荐。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并择优向市文明办进行推荐。

  (二)评议阶段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南方+、汕尾手机台集中展示征集到的好人好事,拍摄系列微视频,通过图片、影像等方式方法,生动展示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人格魅力,发起线上评议投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育身边人”面对面道德评议活动,让评议的过程变成引导的过程、教育的过程、宣传的过程。

  (三)宣传阶段

  在南方+、汕尾手机台建立“善美好人”网上展馆,及时通过全媒传播、立体呈现,形成党报党刊、电视台、重点网站、微博微信齐头并进,全方位、高频次、立体化的宣传态势,制作“善美好人”公益海报,设置“善美好人”展示栏等宣传阵地,广泛传播“善美好人”故事;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的平台阵地,邀请“善美好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开展宣讲,提高“善美好人”的公众知晓率。

  (四)表彰阶段

  本次活动将评选“善美好人”20名,每名奖励2000元;“善美好人提名奖”10名,每名500元;“优秀组织推荐奖”5个,每个奖励1000元;入选的“善美好人”将优先推荐申报广东好人和道德模范。

  五、推荐类别

  1.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主动无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2.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类: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关系和谐;亲属在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文明新风类:在城乡移风易俗进程中,主动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减办或不办”新风尚,积极参与和支持建设“爱心食堂”“文化礼堂”“爱心基金”“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身体力行推进乡风文明理事制度建设。

  六、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推荐方式

  1.将推荐材料(材料须体现人物或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过程,有照片或视频更佳)发电子邮箱:smhr2020@163.com。

  2.将推荐材料寄送(建议使用邮政快递)南方日报汕尾记者站:汕尾市委办公大楼209室。

  3.在微信上搜索小程序“小南报料”,点击“我要报料”,选择“#走进汕尾 发现善美”话题,留下好人线索和联系方式,即可参与。

  (二)推荐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善美好人”时,须经被推荐人同意。

  2.推荐人须对被推荐人摸底考察,做好各项信息核实工作,确保所推荐好人事迹真实无误,杜绝有违法违纪案底的人员参评。

  七、联系方式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市文明办联系,联系人:陈景鹏,联系电话:3282513。

  汕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