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12时40分,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强台风级)在我县鲘门镇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21日凌晨开始,持续的强风暴雨导致我县境内多处树木倾倒,道路阻塞、交通路牌和房屋受损,受灾严重。
台风登陆前,汕尾市人民政府将防台风级别提升为一级应急响应。为提前部署,汕尾市公安机关于21日上午召开台风“海马”防御工作视频调度会,动员部署抗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为扎实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按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要求,海丰县公安机关迅速启动防御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工作预案。副县长、公安局长卓雄峰指出防御台风工作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备勤,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第一线,排除险情,转移受灾群众,同时,要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为更好的了解灾情,21日18时,卓雄峰先后深入到梅陇等地进行检查指导抗击台风工作,听取了相关抗击台风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受灾一线。卓雄峰要求全镇人们要全力以赴抗击台风,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转移被困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把群众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确保顺利度过台风汛期。
据统计,10月21日至22日,全县共出动警力1200多人次,车辆150多辆次,转移救助群众85人,救援车辆56辆,排除各类险情125处,确保海丰县治安、交通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