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安局温馨提示:
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强台风级)将于21日中午正面袭击我县,中心风力14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停止一切出行和户外作业,居住在危破房、危险地段的人员应转移到政府避险中心或安全地带,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险情,请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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