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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新机制 打好“组合拳”—— 我市法院系统决战扫黑除恶攻坚战侧记
  • 2020-12-09 10:5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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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郭汉强  张雨新

  日前,城区和陆丰法院先后对两宗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共有3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坚持严打快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96件817人,审结188件758人,结案率96%。163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6.5%。涉黑恶案件财产上缴国库9312余万元。

  聚焦“案件清结”

  打击黑恶犯罪嚣张气焰

  9月30日,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陆丰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某某等2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就在刘某某案宣判的前几天,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黑案在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章某某获刑二十三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96件817人,其中涉黑案件40件251人,涉恶案件156件566人;审结188件758人,结案率96%。生效案件中,163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6.5%。同时,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9件。

  记者在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大多是共同犯罪,被告人5人以上的案件占比大,案情较为复杂。今年第一季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法院曾一度面临涉黑恶案件存量多、结案压力大的严峻态势。对此,市法院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第二季度以来召开了7次专项斗争清案推进会,全面研判态势,明确实行院、庭长包案、督导工作制;倒推办案节点,层层分解任务;“一把手”每半月查台账、听汇报、下基层,确保如期完成清案任务。

  目前,我市法院已清结今年9月底之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和省级督办的一审案件,辖区4家基层法院案件清仓见底。日前,市法院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狠抓“黑财清底”

  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土壤

  全市法院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认真查明涉黑恶案件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充分利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赃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彻底阻断黑恶犯罪死灰复燃的经济基础。在“南粤执行风暴2020”行动中,市法院对未结的执行案件建立“黑财”明细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逐件落实到位。重点铲除“黑财”骨头案,今年初商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黄某专案移送我市中院,与此前执行的邹某某专案合并执行。截止11月底,生效裁判的涉黑恶案件财产金额从2019年底1146余万元增至1.14余亿元,涨幅近10倍;涉黑恶案件财产上缴国库金额从2019年底20余万元增至9312余万元,涨幅超465倍,切实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土壤。邹某某案中,市法院作出没收邹某某多处不动产的裁定后,其中一处涉案土地以溢价率285%的价格拍卖成交,是我市法院开展网络拍卖以来溢价率最高的一次。

  依托“云审判”

  打通审判堵点难点

  避免人员接触、聚集等防疫要求给审判工作中的会见、提审、开庭等环节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成为办案“堵点”。如何让扫黑除恶工作“不打烊”、办案不停滞、力度不减退,如期完成审判任务,市法院经多方协调建设了“云审判”平台,两级法院共享看守所审判法庭、询问室音视频网络,打通市(县、区)与看守所之间的物理壁垒,按时完成省法院清结去年底受理案件的任务。

  我市为大要案开庭场地、核酸检测、法警调配、押解囚车和异地转押等开辟“绿色通道”。在今年陆丰发生“8.14”疫情期间,陆丰法院调用法院法警、公安干警约400人次,顺利将羁押于广州、揭阳、汕尾等地的58名被告人转押至陆丰看守所,并在短时间内组织庭前会议,利用周末错峰开庭审理了唐某某等14人、刘某某等21人涉黑案。

  强化“协同作战”

  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场“法律仗”。我市两级法院对内建立案件会商、专项督查、警务保障、应急处置等七项工作机制,对外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建立案件通报协调、案件管辖、预防和打击“套路贷”三项工作机制,形成重点攻坚的打击合力。“百日攻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8条,发出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40份,反馈35份,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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