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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市检察机关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 铲除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
  • 2020-09-09 10:04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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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良琼)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聚焦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查找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及行业监管漏洞,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据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7件,陆续收到相关单位的整改反馈8件,有力铲除、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

  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检察建议提升年”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一案(类)一剖析、一案(类)一建议、一案(类)一约谈”的“三个一”工作机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市检察院加强对黑恶犯罪办案数据和案件信息资源的分析研判,紧扣检察大数据梳理类案、找准重点个案,针对涉黑案件异地管辖、案发地与检察建议制发地检察院不一致的工作实际,强化各基层院之间的横向协作,构建“总体统筹、内部整合、横向协作”的工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有效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检察贡献度”。

  2012年期间,一涉黑犯罪主犯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海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梅陇信用社贷款400万元,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被法院判处骗取贷款罪。我市检察机关以这一骗取贷款案件为切入点,对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农信社贷款业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部分不法分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欺骗手段骗取农信社贷款,农信社部分工作人员违反职业操守、违规发放贷款,估价中介机构缺乏约束和监督、虚抬抵押物估价行为等问题。

今年8月,市检察院依法向中共汕尾市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尾监管分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以案为鉴,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加强监管,建章立制,形成良性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被建议单位表示建议中肯、符合实际,将照单全收,并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对信贷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再造信贷流程,重新制订规章制度,加强培训,警示员工提高合规意识和法律意识。

今年陆丰市检察院在办理唐某标等14人涉黑犯罪案件时,发现海丰地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存在漏洞。陆丰市检察院及时向海丰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从规范燃气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等方面,从源头上整治行业乱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气价贵问题。海丰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多次联合安监、市监等职能部门,对燃气市场及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气库联营、垄断和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1月,市公安局依法查封了海丰县原八家涉黑液化石油气企业,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整顿后,海丰县燃气价格有所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此外,市检察院建立“扫黑除恶检察建议督办工作制”,要求基层院深入剖析各自办理的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对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及隐患进行条分缕析。截至目前,基层院已针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起诉的7宗涉黑案件,逐案向相关单位制发涉及乡村治理、市场流通、金融放贷、资源环保等领域的检察建议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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