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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打掉一涉黑恶犯罪团伙
  • 2018-09-26 15:22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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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孙实) 2018年4月1日凌晨2时许,海丰县附城镇乐吧KTV门口发生一起林某群被绑架案。案发后,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附城派出所迅速出动多名警力,果断处置。经过多方排查侦控,分别于2018年5月25日、6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健、曾某鹏、叶某辉成功抓获归案。

被害人林某群于2016年向谢某柱经营的贷款公司众盛投资担保公司借了人民币45000元,之后陆续还了人民币23300元,还欠人民币21700元。2018年4月1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鹏于海丰县附城镇三十四米大道乐吧KTV消费时发现被害人林某群后,便通知犯罪嫌疑人陈某良,随即犯罪嫌疑人陈某良、谢某柱纠集犯罪嫌人吴某生、黄某贵、王某健、叶某辉等人于海丰县附城镇三十四米大道乐吧KTV门口集合等候被害人林某群出现,发现被害人林某群后,随即对其进行殴打,并将被害人林某群强行架上白色起亚小车(粤NLE711)带至犯罪嫌疑人陈某良位于海丰县附城镇东笏的老房子中进行非法拘禁并殴打,后又将被害人林某群非法拘禁在海丰县海城镇IU酒店402号房、海丰县附城镇凯富来宾馆701号房,期间对被害人林某群多次进行殴打(经海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林某群的伤势属轻微伤)、恐吓及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向其索要人民币450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健、曾某鹏、叶某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绑架罪,以上3人目前均被依法逮捕。对该犯罪团伙是否涉其他违法犯罪正深挖细查。

据了解,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涉绑架违法犯罪,对借款人采用架行、殴打、辱骂的方式限制人身自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绑架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该行为威胁人民群众安全感,阻碍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和谐社会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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