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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供电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助力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 2024-06-14 15:05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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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记者 许楚璇 通讯员 杜卓群)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美好家园共同守护。一直以来,汕尾供电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行业特色,多管齐下,全面助力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为进一步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做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该局加强对外宣传,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该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利用自有的363部生产用车搭建移动宣传阵地,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实现汕尾地区宣传全覆盖;在“3·1”《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8周年、“6·1”禁毒法纪念日和“6·3”虎门销烟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大手牵小手、禁毒一起走”等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汕尾市首家企业“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示范点,实现法律公共服务在乡镇全覆盖,目前已累计培养基层电力“法律明白人”570名,累计为2万余名乡镇村民提供涉毒、涉电等法律咨询服务。此外,该局创作《创先禁毒宣传 彰显社会责任担当》项目获评“2022—2023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同时,该局不断加强内部教育,通过将毒品教育课堂与党支部大会相结合、组织新入职员工前往陆丰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创新方式,深入推进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全系统至今未发生涉毒事件。

  据悉,该局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专门抽调8名精干人员分别进驻陆丰市甲西镇海甲村、新青村和上堆村,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发放《禁毒倡议书》《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设置宣传广告45幅、悬挂禁毒横幅68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6场次,大大增强村民的禁毒意识,截至目前已累计3年未发生涉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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