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抓“百千万工程”不严不实;有的单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有偏差;有的单位纪律作风问题突出,关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缺管失管;有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问题突出,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用整改成效体现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负责。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握政策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任务、责任“三份清单”,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人、时间表、任务书,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结合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及“1310”具体部署,聚焦“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等重点工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要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凝聚巡察整改强大合力,全面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汕尾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