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是储苗备耕的重要节点,明春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日前,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逯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郑海涛签发汕尾市2023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植树就是植富,造林就是造福”理念,突出“绿美广东”引领,落实“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抓紧抓实2024年造林绿化准备工作,推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林长令要求,要精准落实绿化用地。山上造林要盯紧8.72万亩林分优化、11.27万亩新造林抚育、5.41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要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绿美汕尾示范带造林绿化工作,做到设计科学、施工合理、便民利民。城乡绿化要聚焦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两侧、江河两岸、广场、街道、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城乡结合部、村头村尾、房前屋后等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采取见缝插绿、立体植绿、拆违建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
林长令强调,要做好明年开春及全年苗木保障工作。各地要全面掌握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对需要多少苗、辖区内能供应多少苗、到外地采购多少苗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巩固深化“国有林场+国有企业”合作模式,建设具有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市级保障性苗圃。要发挥国有林场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提高优质苗木生产和储备能力,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鼓励就地育苗或上山取苗,降低育苗储苗成本。加强与邻近城乡绿化大苗储备充足地市的对接,建立苗木调运保障机制,全面保障我市造林绿化苗木供应需要。
林长令提出,要科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生态效益较好的乡土阔叶树种,多种群众喜爱的“摇钱树”,使植下的树逐渐成为泽被子孙、长期释能的“绿色银行”。县、镇、村绿化要特别注意科学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
林长令强调,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先造后补、认捐认种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爱汕尾我助绿”“乡贤林”等活动,鼓励引导乡贤、企业和专业协会通过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利用荒山荒地开展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果种植,协同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产业发展。要用好“爱汕尾我助绿”认捐认养小程序,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宣扬爱绿、植绿、护绿风尚,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浓厚氛围。
记者:邓良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