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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奋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尾建设
  • 2021-02-22 17: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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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奋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尾建设

  2021年2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奋战“三大行动”推进会精神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回顾了2020年工作,并对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汕尾司法行政系统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市委奋战“三大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在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实处着力上下功夫,砥砺奋进汕尾司法行政事业新征程。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水平,开创了法治汕尾建设工作新局面。主要有以下工作亮点:

  一是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按“证明免交、证照免带”目标要求,对申请人自身未持有、由第三方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替代取消,对申请人自身持有、关联电子证照的证明材料也一并进行了梳理,无需提交,形成统一、标准的事项清单。充分利用免证办工具等,最大限度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强调场景应用,推进数据共享和部门信息协查,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截至目前,全市公布直接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有7337个,其中市直2679个,县区4658个。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省司法厅的指导帮助下,成功将汕尾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列入全省第二批试点城市,也是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入选的地级市。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区司法局、海丰县市场监管局、陆丰市市场监管局、陆河县市场监管局等8个省第二批试点单位已全部上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工作,打造覆盖城市、乡村、企业、学校、工地的多级联动立体式法律援助社会服务网络,让更多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健全农民工援助机制,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事故或劳动纠纷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立案。今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共3703宗。四是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组织了“汕尾大讲堂”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开展2020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法暨学法考试,开展“文明乡村·法治护航”法律进基层系列活动,先后组织举办了20场法治文化节目、10场面向基层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10场以《民法典》为主的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和全市在校学生法治书画比赛,打通基层法律宣传“最后一公里”。五是地方立法实践不断深化。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完成了《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条例(草案)》的拟定起草工作,并按程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重。有序推进规章行政立法,科学编制《汕尾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有序推进《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办法》《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汕尾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年度立法项目。六是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审查审理规范开展。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各类文件共245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9件,政府协议21件,其他文件135件。办理各类文件209件,其中审核并提出相关审核意见的137件,其他文件72件。七是律师法律服务团作用不断突显。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实现了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覆盖,坚持“抓党建促所建、抓所建促发展”的理念,以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团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法律行业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实地走访150多人次,先后走访中小企业20多家;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解答法律咨询4170人次,提供法律服务76件,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61件,司法鉴定748件,承办化解民间矛盾纠纷808宗,法律援助16件。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今年来,共开展进基层宣讲80多场次,进机关宣讲350多场次,进企业宣讲50多场次。

  会议强调,要坚定信仰,保持定力,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汕尾司法行政一切工作。

  会议提出,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李希书记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市委七届第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奋力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尾,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落实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目标定位,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要立足职能,围绕中心,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谱写法治汕尾建设新华章。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积极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二要深化行政立法工作实践。要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准备好2020年度法治广东考评工作的迎评迎检工作,统筹做好考评台账资料的报送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深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要全面实现“无证明城市”创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快推进全市范围内“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全面落地,重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督导,对已实现取消替代的7619项证明材料开展巡回督查,确保证明事项、证明材料清理全面、彻底,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建成“无证明城市”。

  五要统筹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深入推进市级二级“两平台”建设谋划,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针对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后乡镇司法所并入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乡镇综合办切实履行好基层司法所职能,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仲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汕尾市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实施意见》为抓手,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创新规范发展。

  六要着力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平安稳定。深入开展政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机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稳定。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能力水平。健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规范化建设。

  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精心办好“法治文化节”,进一步完善全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用心打造汕尾法治文化品牌,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亮点。

  八要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发展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仲裁等现代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法律服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法律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要进一步发展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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