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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辅导报告会集中学习《民法典》《宪法》
  • 2020-06-24 17:21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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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汕尾市《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22日下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报告会,专题学习《民法典》、《宪法》,报告会邀请了叶若蓝律师作为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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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若兰律师简要介绍了民法典编撰的历史沿革,阐述了民法典从人权保护、家庭和睦及社会治理所发挥的作用,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七编内容。结合法律规定,引入案例,讲述了业主权益、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高空抛物等生活常见问题。重点剖析第七侵权责任编中生态环境条款,论述了无过错责任承担、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多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不真正连带责任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损失和费用的范围等七大要素,这对我局人员在今后法律适用起到指引作用。

  叶若蓝律师还扼要讲授了宪法修正案,从宪法修改的基本考虑、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修宪的形成过程及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四大方面进行讲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民事全力的宣言和保障书。民法典第七侵权责任编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七条条款规定。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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