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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129、139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17-12-06 15:43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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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迎接国家海洋督察领导小组于2017年11月28日转来〔2017〕129、139号信访件,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给城区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城区政府接到案件后,专门落实协调小组进行核查处理。经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捷胜镇、区政府办、区信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积极调处,目前该信访事项在调处办理中。

  一、基本情况

  何*杰,男,59岁,身份证号码:44****11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做家具批发,联系电话:13****38。来电实名反映,汕尾市捷胜镇龟龄岛,由地方海洋行政部门牵头修建环岛路和招商大楼,侵占拆除了岛上居民的房屋数十间。

  林*华,男,38岁,身份证号码:44****18,住捷胜镇东门社区,联系电话:13****89。来电实名反映:捷胜镇龟龄岛相关问题:(1)岛上无户籍;(2)强拆后无赔偿明确说法;(3)国土局的贷款未用于该岛建设;(4)规划不合理;(5)上述问题多次反映没得到解决。

  二、城区政府处理情况及后续措施

  (一)11月30日接到信访案件,城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海洋与渔业局、信访局、捷胜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捷胜镇按照城区政府协调会议工作安排,组织镇相关人员再次就信访所反映事项进行调查了解。

  (二)12月2日在捷胜镇二楼会议室召开信访人见面会,捷胜镇、区政府办、区信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三)经与信访人约谈后,对龟龄岛原居民诉求问题进行分类归档,下一步将再与信访人进行对接,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争取圆满解决信访问题。

  (四)城区将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再与信访人进行对接,尽快提岀解决方案和处理意见,争取圆满解决信访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跟踪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督察组。

  专此报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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