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汕尾 > 专题专栏 > 国家海洋督察工作专栏
分享到:
打造美丽海洋家园 —— 我市全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侧记
  • 2017-12-04 10:43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市区品清湖及沿岸夜景 汕尾日报记者 施辰亮 摄

 

□汕尾日报记者 蔡文晖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政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打造美丽海洋家园,以保护海洋环境生态平衡为主线,不断加强岸线整治,推进生态岛礁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完善亲海休闲设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了汕尾的城市形象和品位。

加大立法保护力度

实施蓝色海湾整治

市区的品清湖是广东省内唯一位于城市核心区的内陆海洋湖,面积23.16平方公里,被市民誉为汕尾“母亲湖”。汕尾建市后,品清湖曾一度环境恶化,近岸水域污染较为严重。市民要求立法保护品清湖生态环境的呼声日趋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连续多年联署议案、提案,要求加强品清湖的整治管理和立法保护。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品清湖整治和蓝色海湾建设当作打造海洋强市、推进宜居滨海新城建设的具体行动来抓,从2011年开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品清湖进行综合治理,经过18个月的清理,共依法清理取缔违法养殖户336家,各类违法养殖设施总面积约16000多亩。

为了保持和扩展清理整治的成果,我市还专门出台了《汕尾市品清湖管理条例》,并成立了品清湖管理办公室和执法机构。2016年,我市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对品清湖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立法规划并积极推进。2017年9月28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为美化品清湖海域环境,提升品清湖沿岸景观,我市还开展了品清湖西北部海域空间整理和海岸景观综合整治,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去年,对品清湖内5处违法填海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并恢复海域原状。并先后投资建设了品清湖沿湖海堤、沿湖大道、沿岸绿化带、沿岸景观灯饰、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和东区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展实施截污工程,对沿岸排污口进行全面截污,全面推进品清湖综合治理。

据不完全统计,这几年,我市在品清湖整治方面投入了近10亿元,使品清湖逐渐恢复原有的自然风貌和功能价值,成为我市的景观亮点和城市名片。  

去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之一,成功申请了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专项资金2.9968亿元,地方配套1.57亿元,总投资4.5668亿元。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蓝色海湾建设。

加强生态岛礁建设

促进海岛综合管理

我市是广东的海岛大市,海域内海岛共有881个,列入全国海岛名录430个,海岛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其中,遮浪岩入选广东省十大美丽海岛,龟龄岛获候选海岛称号。

市委、市政府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岛综合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海岛保护开发利用的宣传力度,通过规范海岛使用管理、开展海岛调查、加强海岛执法检查、实施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有效措施,使海岛综合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在强化海岛基础管理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生态岛礁建设,实施海岛保护与生态修复。投入资金540万元,完成江牡岛、芒屿岛、金屿岛等重点海岛的整治与生态修复,近期还将投入资金对金屿岛进行全面整治修复;全力实施国家、省下达给我市的海岛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龟龄岛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遮浪岩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已正式施工,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正开展前期的勘察设计工作;在品清湖蓝色海湾建设以及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基础上,对小岛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小岛生态景观。

我市还积极探索海岛使用新模式。试行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海岛资源,分期分批进行保护与开发利用,拟把遮浪岩、金屿岛、江牡岛作为向社会公开出让使用权的海岛,发展海岛休闲观光旅游,提升海岛开发的水平和档次,推动汕尾旅游业发展;以龟龄岛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为契机,探索法前用岛的处理方式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

加强巡查执法监管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我市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2.39万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位,海岸线长455.2公里居全省第二位,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海水质量居全省首位。

我市积极探索海洋渔业综合执法管理机制,以强化队伍建设、理顺执法体制、促进和谐渔业生产为重点,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巡查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用海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我市结合全省“碧海-2017”行动,重点加强对违法用海、非法采砂、非法倾废等行为的监控,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并认真落实海域“三巡”制度,加强对辖区内海域的巡航监管,依法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破坏生态资源等违法行为。今年来,陆丰渔政大队共出动执法艇31艘次、执法人员157人次,依法立案查处了非法开采海砂案件2宗,行政处罚人民币22万元。

同时,我市还加强渔场巡查监管,增多对渔场管理的执法次数。今年以来,陆丰渔政大队及各中队出艇巡航共187艇次,出动执法人员2240人次,检查渔船3379艘次,查处各种违规渔船案件421宗,共罚没款609.2万元;开展“护渔2017”专项执法行动,查扣了在休渔期进行偷捕的违规船舶53艘(包括涉渔“三无”船舶);开展打击电鱼专项行动,对电鱼捕捞非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目前涉嫌在辖区海域从事电鱼作业的船舶显著减少。

今年11月30日,我市举行中国渔政44611执法船入列暨首航执法仪式。该船是目前我市吨位最大的渔政执法船,成为我市海上执法的重要力量,将为我市海域常态化监管工作和巡航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更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