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12时00分,我市接到国家海洋督察组向省转交办[2017]59号信访举报事项后,我市高度重视,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此件转海丰县政府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立即查处、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海丰县第一时间由分管副县长带领海洋、环保、水务、林业、国土、大湖镇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经查,大湖镇吴仔村委渡头村只有一家养殖企业(湖安养殖场),该养殖场共有10个养殖池,但只有2个养殖池在放养,其余8个养殖池空置。养殖池确实存在池水直排的情况。
二、采取措施:海丰县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对正在放养的2个养殖池立即责令停业关闭,并限期落实整改;出动人员近30人、挖掘机1部,对该养殖场排污口进行封填,杜绝池水直排。
目前,该养殖场的排水口已全部封填,没有出现池水直排情况,效果良好。有关情况正在处置中。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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