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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关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方案
  • 2021-01-06 15:15
  • 来源: 市委宣传部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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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0〕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市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实现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全覆盖

  1.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政课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注重课程一体化建设,利用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培养学生爱国情操,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理直气壮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打造“一校一品牌、一院一特色、一课一精品”。实施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优秀教师培养体系。深入开展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评选优秀教案、优秀课程,推树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和教学团队。不断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丰富和优化课程资源,着力增强吸引力感染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积极推荐高质量的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结合我市海陆丰革命历史,加大创作力度,编辑出版《海陆丰红色故事》(第三辑)《海陆丰革命斗争通俗读本》等书籍,将其作为弘扬红色文化的本土教材和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读本,用红色故事诠释海陆丰革命老区精神,进一步讲好汕尾红色故事。结合青少年兴趣点和接受习惯,抓好爱国主题网络文化精品生产创作,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语言讲好爱国故事,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牢爱国心、立下报国志。深入实施《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推进分级分众阅读,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

  3.丰富校园文化和课外实践活动。将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学校党日团日队日、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等活动之中,持续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和“争做出彩时代新人”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探索在校园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强化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推动建设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发动大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展览馆等,参加军事训练、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爱心公益、创新创业、勤工俭学等,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汕尾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4.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大力组织优秀知识分子学习宣传,引导新时代知识分子坚定爱国追求。积极推动广大知识分子、社科专家、学者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奋战“三大行动”、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建言献策,立足本职、拼搏奋斗,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贡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市科协】

  5.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持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

  6.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爱国热情。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增进和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扩大团结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重视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新兴青年群体、民营经济人士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相关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汕尾特殊区位优势,大力弘扬海陆丰红色文化,加强“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引导人们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增强对国家的认同,对海陆丰红色文化自信,通过举办粤港澳三地青年交流活动、汕尾红色文化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增进和凝聚爱国爱家情感共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委台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

  (二)多措并举,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

  7.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以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全市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根据国家、省、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为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依托军地资源,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汕尾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政治工作处

  8.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开展全市革命遗址大普查,建立全市红色革命遗址名录。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利用,对主题相近、区域相邻、功能相似的红色革命遗址进行统一规划、连片打造。坚持“应保尽保、能保尽保”的原则,及时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遗址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对“历史价值高、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列出重点保护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抢救性修复和保护工作。各级财政在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革命遗址保护经费,专款用于重要革命遗址修复、保护以及纪念场馆的日常维护、接待、陈列布展等常规开支。根据《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更好发挥革命遗址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作用。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推进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队伍、项目、制度建设,打造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0.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开展教育。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发掘保护,推动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充分发挥革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重点加强对海丰红宫红场纪念旧址、彭湃故居等的保护与利用。推进红色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进一步挖掘海陆丰历史文化资源,把红色旅游与客家潮汕民俗、妈祖文化、绿色生态、乡村研学、滨海及南粤古驿道等不同特色旅游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红色旅游线路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整合打造“一中心、四片区”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示范基地。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和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汕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11.传承创新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和汕尾红色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创作推出具有汕尾特色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掘岭南历史文化、非遗文化和汕尾红色文化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情怀,通过舞台艺术、出版物、新媒体等方式展示传播。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现实题材和红色革命题材、岭南传统文化,创作推出一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高质量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作品,创作展演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爱国主题优秀文艺作品。根据上级部署配合编写《红色广东》系列丛书,持续做好我市“海陆丰红色文化丛书”——《海陆丰红色故事》编辑出版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联】

  12.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规范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仪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让人们充分表达爱国情感。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在大街小巷和居民家庭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

  13.组织重大纪念活动。以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人们歌唱祖国、致敬祖国、祝福祖国。充分运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广泛深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充分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

  14.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主题日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汕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同向发力,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15.运用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各级各类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打通网上网下、版面页面,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实施公益广告传播工程,制作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通过新闻媒体和户外媒介广泛刊播。【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省广电局汕尾分公司】

  16.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加大正能量信息内容和优秀网络文化传播力度,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策划开展我市网络文化精品评选宣传活动,引导创作推出更多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律、具有汕尾特色的爱国主义题材网络文化作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省广电局汕尾分公司】

  17.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引导人们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坚持规范管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抵制“三俗”文化,营造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

  18.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时代楷模、南粤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广东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知名人物,宣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人们把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加强楷模关心帮扶和礼遇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19.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

  三、组织保障

  20.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因地制宜作出安排部署,把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方案。

  21.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2.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守正创新,着眼常态长效,提升工作水平,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汕尾特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各级财政优先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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