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汕尾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年“零双抢”警情天数达361天,为我市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提供了坚实平安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公安建设方向。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决策部署,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组织开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活动,有效推动我市执法质效持续提升。
(二)以执法监督管理为核心抓手,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全流程执法监督。持续推动执法监督中心建设及实体化运作,聚焦盯警情、盯案件、盯涉警信访三大重点任务,坚持“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加强执法监督、解决执法问题,及时高效回应解决群众诉求,着力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建立执法监督数据“日监测、周通报、月总结”闭环监督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案件结案效能持续提升。深化全链条信访攻坚,落实每日研判会商机制,落实来信办理工作“八个必须”措施,确保“接诉即办、快办快结”,最大限度稳控降低风险。二是抓实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坚决守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醒酒室安全底线,落实专人看管、人身安全检查、场所安全隐患消除,推动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安全事故持续“零发生”。三是推动全方位法律服务支撑。以“坚持案件审核制度、强化案件审核力度”为抓手,推动法制部门与业务警种捆绑作战,点对点精准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夯实法律人才库建设基础,为汕尾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人才支撑。
(三)以强化打防整治为关键举措,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以侦查打击攻坚年为牵引,制定“抓点、管线、治片、控面”的策略方法,强势发起系列专项行动及重点地区等系列整治行动,及时扫除社会治安“污泥浊水”,牵动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侦破一批省部重大要案,“六大专项”系列行动成效突出。
(四)以强化服务监管为价值导向,全面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警企联系服务机制,及时掌握、高效解决产业发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二是抓实公共安全监管。始终把十五运会汕尾赛区赛事安保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依托“1+4+4+5+1”安保指挥体系,统筹抓好圈层防控、防爆安检、秩序维护、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模式,依托“i汕尾”、12123APP等平台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指尖办”。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完善涉企执法制度机制11项,全市跨省涉企逐利执法重大案事件、重大舆情实现“零发生”。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同时,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部分工作上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一是宗旨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牢固。二是执法监督动态防控与精准效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能力提升与培训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推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执法为民理念,不忘法治之心。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动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全警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方法方式,体现宽严相济,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深化执法监督改革,铸就法治之盾。聚焦公安工作现代化,推动执法办案系统与各警种业务数据的深度融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不断丰富和优化执法风险预警监督模型,强化预防监督,提前介入、源头防控执法风险,推动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要素、全流程的动态监测和智能预警。
(三)强化主责主业攻坚,构筑法治之网。始终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快侦快破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不断巩固和拓展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态势。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社会面控制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法主体培育,筑牢法治之基。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人才考核管理机制,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汕尾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