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总体部署,紧扣气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汕尾市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统筹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广东省气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汕尾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气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市局主要负责人考核总结及述职内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领导班子引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依法深化气象改革、推动气象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气象部门建设
(一)以学习提高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利用“走出去、请进来”“气象小主播”及“气象蒲公英·三进科普行”等开展多渠道普法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到气象科普基地学习气象防灾和气象法治知识,并走进乡村、小学、社区开展气象科普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微博、微信、电视节目等新媒体传播渠道扩大法治学习的群众覆盖面,向各行各业人员传播防灾减灾知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以法治规范组织行为。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用制度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力求做到行文讲法有依据、办文按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规范行使行政职权。
(三)依法强化审查规避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对制度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依法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责
2025年,共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期、《重大气象信息快报》19期、《值班信息》13期、《一周天气报告》104期、《每日天气报告》365期。我市先后遭遇19轮强对流或强降水过程,受10个热带气旋影响(追平1961年并列历年最多)。加强值班值守,严密监视数据变化,为政府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参考。在中高考以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提供天气预报预测,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相关事务提供天气参考。深化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联动协作,在多次重大天气过程中,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三防及时启动天气会商和应急响应,及时提醒各有关部门、各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布全网短信3次,覆盖全市近750万人次。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托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配合市发展改革局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对清单外领域实行“非禁即入”。
(二)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完成市县气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施清单电子化:100%事项配置情形化申报指引,办理流程颗粒化,拆分至最小执行单元。提升12345热线政务服务诉求办理效率。
(三)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升级。配合市住建局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规划许可与施工并联审批,在产业集聚区推行“标准地+带方案出让”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四)打造极简政务服务新生态。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全流程网办、跨域办理、即办件、告知承诺制,落实证照分离,推进“无证明城市”2.0版,出具气象证明事项实行无纸质申报、办结。细化职权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六、提升气象、防雷重点单位监管、服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履行气象部门管理职责
(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调整汕尾市气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部署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指挥、协调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印发《汕尾市气象部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汕气安〔2025〕1号)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稳住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汕尾市气象部门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全面夯实气象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气象蒲公英”气象科普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前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深入基层一线宣贯《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化学品仓库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标准(试行)》等隐患判定和排查标准,指导帮助重点单位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项检查。12月11日至12日,汕尾市气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跨部门联合执法大检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重点旅游景区和能源行业的重点单位,本次检查共抽取汕尾保利金町湾旅游度假区、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汕尾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深能海洋能源(汕尾)有限公司、华润风电(汕尾)有限公司等6家旅游景点和能源企业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就各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联合检查组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边检查、边指导,通过检查发现,受检重点单位都能积极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但仍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受检单位尽快完善各相关制度,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培训等工作。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日,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及《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等气象专项普法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培训;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以检查重点单位为契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等进行现场法规讲解,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气象法治队伍多元化建设。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服务合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通过线上形式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着力提升气象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八、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与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形式局限等问题导致宣传覆盖面较窄、创新方式缺乏,宣传成效有待进步一提升。三是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立法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动态更新和完善综合执法目录清单,完善与综合执法部门衔接机制,加强对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探索推广更多事项的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融入地方数字执法平台,实现审批、监管、案件移交数字化协同,推进执法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
(二)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活动。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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