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代建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依法代建工作,推动代建项目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
市代建中心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和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汕尾代建工作。市代建中心党组组织专题学法,定期听取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二、主要领导积极扮演法治建设的领头角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
2024年,市代建中心的主要领导积极承担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责任,主动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协调。年初,市代建中心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此外,市代建中心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动《汕尾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汕尾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代建管理办法》)是市代建中心开展代建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为保持规范性文件实效性和针对性,急须对《市代建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由于《市代建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主体是市发改局,市代建中心系配合协助部门,市代建中心将相关修改意见反馈给市发改局后,市发改局进行了修改,并就《汕尾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市代建中心意见,市代建中心高度重视并专门组织《市建设管理办法》内部专题研讨会,对《市建设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完善,并于10月29日报送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负责《建设管理办法》后续的制定出台工作。
(二)推动代建制度机制改革,规范代建项目管理
一是深化评定分离制度改革,为有效杜绝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服务单位招标中围标、串标的现象,进一步实现招标投标公正公平、择优汰劣,起草《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及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制度(试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施行。二是强化参建单位亮牌考核机制,修订印发《汕尾市代建项目参建单位亮牌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小组提级管理、增加考核对象,不断完善亮牌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代建项目参建单位的履约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优化招标模式提升推进速度。如:汕尾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工期任务较紧,市代建中心全面分析项目实际情况,采用概算降点的招标形式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同时在概算审核和施工招标期间同步推进施工图的编制,以便施工可以顺利提前启动。四是推动代建模式多样化,制定出台《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指引(暂行)》,后续将在适宜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进一步丰富代建管理模式,提升代建项目科学、专业管理水平。五是推动代建工程全过程管理数字化。结合代建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从代建项目立项决策到运维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协同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把控质量、安全、人员、物料、设备、进度、环境等管理环节,同时将工程档案管理系统纳入工程数字化监管,所有数据可追溯可回查,为代建项目管理提质增效提供系统化支撑。同时,多次召开平台演示研讨专题会议,组织平台操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代建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操作能力。六是推动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印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移交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代建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等重点普法时间节点,在本单位和代建项目工程项目部、挂联社区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6次,开展普法讲座2次,发放普法资料共6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0张,有力增强市代建中心干部职工和参建单位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法制审核工作
市代建中心建立了严格的法制审核流程,确保每一份合同文件都经过多轮审查,并由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进行把关。此外,市代建中心还定期组织法制审核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审核能力,为代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2024年,市代建中心共计完成了145份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及其补充协议、32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以及13份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对内,市代建中心累计组织10名干部职工参加3月23日-25日在广州举办的“EPC合同造价、法律合规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管理实务”高级培训班、4月24日-26日在深圳举办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合同管理研修班,帮助市代建中心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建筑行业领域的最新特点与发展趋势,有力提升市代建中心合同管理水平,有效规避法律和造价风险,依法维护市代建中心合法权益,确保代建项目合法合规有效推进。
对外,市代建中心于10月18日举办《汕尾市代建项目参建单位亮牌考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亮牌考核管理制度》)培训讲座,此次讲座由市代建中心法律顾问作为主讲嘉宾,“线上+线下”参加培训的参建单位人员共100多人,进一步提升参建单位对《亮牌考核管理制度》的理解,帮助参建单位熟悉掌握《亮牌考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亮牌考核管理制度》的作用,规范参建单位履约行为,保证参建单位履约质量。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2024年,市代建中心保持与法律顾问的密切联系及充分沟通,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市代建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保障我中心涉法事务得到及时处理。2024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合同审查意见177份。
(七)持续推进代建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增强代建工作透明度
2024年,市代建中心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件,其中通告8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件。收到“12345投诉平台”群众诉求160项,收到网络问政9项,均按时间要求及时进行反馈,完成率达100%,妥善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2024年,市代建中心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强化外部监督,打造“阳光代建”
2024年,市代建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10月10日,市代建中心印发实施《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聘任代建项目建设社会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该制度的出台提升了对我中心代建项目建设的社会监督力度,增加政府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融入新发展格局,构建社会监督体系,更好地推动政府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尽管普法宣传工作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改进空间,主要是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得到较为广泛的宣传外,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尚显不足,特别是在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方面,缺乏及时的系统学习和培训,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尚未完全建立,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够透彻,这影响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应用,普法的覆盖范围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因此,迫切需要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代建领域重点信息的公开透明度还有待提高,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充实性和多样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要优化门户网站各信息专栏的设置,规范整理排列政务信息内容。二是要加强拓展代建领域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增进公众对代建领域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切实增强政策执行力。
(三)法治建设程度与汕尾代建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增多,日常管理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涉法事务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工程领域专业性较强,法律法规较多,现有的法治专业力量稍显不足。
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苛的要求、更强烈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不断巩固和扩大汕尾代建法治建设的成效。
(二)推动汕尾代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以贯彻执行省级和市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关键抓手,统筹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依法决策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汕尾代建领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深化汕尾代建法治体系建设。推进汕尾代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主动规划并开展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完善汕尾代建法治建设体系,努力营造汕尾代建干部职工学习法律、遵循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