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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31 16:37
  •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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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宣讲,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城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的表率作用;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扩权赋能强县工作。按照“县(市、区)点菜,省、市上菜”的“菜单式”赋权模式,加快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根据省、市关于调整省级和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涉及调整由城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1项、市级行政职权11项。截至目前,12项承接的行政职权均已纳入权责清单管理。

  2.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四个一流”,推进139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民服务广场,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六个通办”“八个便利化”,1388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马上办比率88%,审批事项时限压缩比达93.5%。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实施171项,“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到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3.深化创建“无证明城市”。制定印发《深化全区镇街“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向基层延伸,多个行业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梳理形成一批镇(街道)层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通过电子证照核验、当事人承诺告知等方式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131个。

  4.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508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件、政务动态信息1413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13件。收到留言数224条、办结留言224条。征集调查20期、收到意见数量118件、公布调查结果20期。在线访谈9期、网民留言25条、答复网民提问25条。接受网络问政91条,均按程序进行处置并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9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回复、未办理等现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审查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13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5件,合同或协议7件,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确保做到依法、科学决策,极大提高了行政决策水平。2023年,办理重大行政决策4件,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文件74件。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

  1.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针对执法监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累计组织培训5场次、培训400多人次。持续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建设,完善“1+1+4”工作模式,累计开展问答88次、案卷评查28次,开展联合执法、一对一指导等逾200场次,为基层执法提供快响应、全方位、深层次的业务支持。全面推广运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累计开通账号385个。2023年,在平台上累计办理案件2725宗,其中行政检查案件1793宗,行政处罚案件932宗,产生法律文书11050份。对120宗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统一评查,案卷合格率达87.5%。坚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发出行政执法暨一体化平台通报4份,发出相关催办函、提醒函9份。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快速检测25家农贸市场蔬菜、水产品、畜禽肉蛋类食品共89101批次,处理不合格产品数量2561.41公斤。开展10类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监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相关产品经营户494家次。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气瓶等重点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治理整顿,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0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66台次。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指挥体系、队伍体系和储备体系。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等3个专项应急预案,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关于事故灾难等专项预案修订工作。推进区、镇(街道)两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持续提升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成功处置突发事件40起。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2件。其中,依法受理32件,均已办结;受理前经和解调解后撤回20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3件,均处于一审尚未办结状态。制定《汕尾市城区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配齐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基本形成横到边、纵到底,遍布城乡、上下贯通的调解工作体系。2023年,共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706件,调处成功706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8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79件,均落实措施及时介入调处,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普惠、公益、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弱势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接待来访群众、来电法律咨询624人次,提供网上法律咨询2865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1.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力抓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办理人大建议43件、政协提案112件。

  2.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区检察机关通过集中调阅、抽查、重点案件检查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针对性检察监督,持续提升行政检察与治安处罚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质效。2023年,共办理治安管理处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解决个案背后反馈出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增强检察建议落实刚性,促进依法行政。

  3.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百千万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重点关注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重点项目、汕尾市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等市政综合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持续跟进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承诺地块种植整改、2023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等系列涉及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二期项目迁坟收尾工作、各镇(街道)2023年培育“四上”企业任务等督查立项工作。特别是针对市级立项督办的付息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目前,我区2023年专项债券已完成100%支出。

  4.积极推动信用汕尾建设。一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务员诚信建设、基层政务建设等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力做好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八)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法律咨询40多场次,印发民法典、禁毒、安全生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万多份;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全区参考人数7388人,参考率达98.61%,优秀率达95.99%;红草镇新村村和凤山街道凤照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7场次,编印“法律明白人”普法资料1万册,推动“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对全区7个镇(街道)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评议,促使各单位增强主动普法意识;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禁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复议法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时段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过去的一年里,我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有待持续强化。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办法不多,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全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不够明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对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还有差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现有的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与全区法治建设的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行政复议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率较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还不够高,推广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有待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持续推进。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载体相对单一。各地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数采用传统模式,对群众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探索践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上发力不够,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还做得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在助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法治保障服务“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清晰准确定位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化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执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更好地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重要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作用,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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