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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9 16:44
  • 来源: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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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以制度建设为统领,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卫生健康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有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贯彻落实意见融入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成果作为工作指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动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协调,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集体研究,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以实际行动带头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三是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汕尾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健康汕尾建设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制度保障。

  四是认真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修订完善《汕尾市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试行)》,持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服务效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组建行政审批专家库,分18个专业组共257名专家,开展行政审批专项培训会议,有效发挥医疗专家的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撑作用。

  二是规范卫生健康权责事项管理。加强卫生健康权责清单标准化工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政府建设,完善卫生健康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等配套机制。涵盖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变更等高频事项的159项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统筹清单,在市内支持异地代收转办,群众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让材料多跑腿。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提前完成市级本部门50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监督任务完结率100%。开展医疗卫生信用分级评价,印发《汕尾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等4个专业领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信用分级评价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积极推进《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制修订进程,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基础。

  二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在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行业、民众意见,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是完善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卫生健康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照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要求,以及“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时开展政策解读。

  (四)持续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积极回应关切,2023年主办市人大议案建议3件,协办建议1件,主办市政协建议提案14件.协办建议4件,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完成的主办件均获得代表、委员们的满意反馈。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围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把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应用生殖技术、黑救护车以及医疗卫生、传染病、学校卫生、重点场所等作为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服务与监督并重,在上级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023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185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306家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41份,责令整改40家次,共查处8宗,立案8宗,其中结案3宗,罚款2.9万元。

  三是加强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2023年全市共有497家医疗机构应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机构自治系统开展自查,完成率为100%。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监管联动,联合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骗保、非法行医、非法应用生殖技术、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相关机构415家,发出移交案件线索1宗,罚没5.2万元。

  四是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建设中,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的有机统一,积极推动领导、党员干部职工自学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知识,着力提升全局机关科室法德共建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五)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是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汕尾电视台、汕尾日报等单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拓展普法宣传途径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利用“健康汕尾”微信公众号、“南方+”等网络媒体,以及卫生健康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向群众传递卫生健康法律知识,传播“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

  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通过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月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2日护士节、6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开展各类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重点时节普法服务,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本行业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整治,建立行业违法犯罪防范治理打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印发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小册子2500份、《反有组织犯罪法》1500多份,印制扫黑除恶斗争画报1300多份,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局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主要学习内容,活动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双向互动、良性循环,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法治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法治建设落实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自觉学法、尊法、用法的惯性还没有形成。

  二是法治队伍法律专业性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入人力有待加强,法治建设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综合监督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日常监督管理任务与专项整治工作日益繁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多点作战,人手短缺、监管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四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推进工作相对滞后。“互联网+监管”普及运用率还不高,非现场执法工作较难推进,与监督执法信息化的标准要求还存在差距。

  五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广度和深度有待强化,内涵式、创新性、精准性的宣传不足。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市卫生健康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紧密围绕省委、市委“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行为,强化卫生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服务和监督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建设健康汕尾的全过程,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打造卫生健康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持续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及合同协议等材料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废旧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

  (四)持续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机制,将全部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纳入中心监督范围,全面提高监督成效。继续充实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五)持续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普法宣传实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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