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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8 09:20
  • 来源: 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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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汕尾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协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处级干部和中青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丁身强为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专题辅导,并邀请省民族宗教研究院专家进行授课。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自学相结合,确保学习全覆盖。通过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准确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送到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身边。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制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准确学习把握讲话精神核心要义,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多次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情况报告,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效。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丁身强多次率队深入一线开展依法行政调研和行政执法检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多次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协调推动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配强执法工作力量,保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提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效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市级权责事项的“放管服”工作。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确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及时梳理调整涉及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进驻事项实施清单待优化线索》,不断开展办事指南准确度检查,针对需要调整、完善的事项,及时修订统筹清单和实施清单,进一步优化,充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有效开展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2. 认真抓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二是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行政处罚项目流程图,主动公开每个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申请人法律权利及申诉途径、监督电话及行使责任科室、责任人等内容;三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有关法律以及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良法善治氛围更加浓厚

  1.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出台《汕尾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汕尾市宗教领域自我管理负面清单》《汕尾市民间信仰自我管理负面清单》,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的通知》,有力推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2.开展两个条例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各地贯彻实施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撰写关于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两个条例施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为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奠定基础。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文明

  1.持续规范执法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整治,充分提高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用好《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流程及文书要求,指导各地统一执法程序,规范开展宗教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共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行政检查8次,立案8宗,结案8宗。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分别组织单位新进人员和行政执法证即将到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及时在系统录入执法数据。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所有评查案卷格式规范、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及时办结。经过连续多年的评查工作,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备性持续提升。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公开透明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重要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对重要文件和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工作亮点及成效及时在“汕尾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群众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

   1.落实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中共汕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分析研判风险,将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建立民族宗教事务舆情监测机制,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热点舆情、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及时研究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指导各地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落实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的值班备勤,做好全市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完善接访、办理、办结等环节,确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电话等反映渠道畅通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置。对上访信访件,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1.重点抓好《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和广东佛学院尼众学院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召开会议、制作橱窗、电子屏显示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

  2.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暨行政执法宣传培训。今年4月份,联合城区民族宗教局在市城区凤山妈祖景区、新港街道海港社区、汕尾市城区基督教堂举办“2023年度国家安全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等方面知识,切实增强市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民族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10月底,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暨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邀请各领域专家,围绕宗教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方面作专题辅导,现场进行行政执法案例交流,取得较好效果。12月初,市、县民族宗教部门在莲花山鸡鸣寺联合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进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各地民族宗教系统举办一系列普法活动,举办宣传活动、培训班、讲座等逾20场,培训人员逾1500人次,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基础。  

  3.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学法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在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足,面向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宣传教育较多,而面向群众宣传相对较薄弱。同时,宣传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较少,宣传引导的形式主要依靠宣传海报、举办学习会等,但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创新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

  (二)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2019年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入统战部门,市民族宗教局没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足够经费保障。目前,局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科室工作人员3名,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也平均只有2至3名人员(含领导),而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共有210处,行政执法力量与繁重复杂的任务不相匹配。

  (三)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深化,民族宗教干部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敏感性、特殊性的认识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不够灵活,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还不够系统全面,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待提升,面向基层的行政执法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民族宗教局将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切实规范民族宗教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2024年度学法用法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利用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举办普法“四进”活动,并有力指导各地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制作若干普法宣传短视频。结合本市实际,做好相关新出台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2024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年度行政检查事项和任务。依法处置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和案事件,依法整治宗教领域乱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

  (三)健全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完善信访、调解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中共汕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重点信访件的办理。

  (四)继续推动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放管结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新出台法规规章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制度。加强机关法治机构建设,保障落实法治建设的人员和经费。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推动民族宗教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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