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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4-01-17 10: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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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尽责,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有力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文章《实施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贯彻落实意见融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成果作为工作指引,推动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二是深入学习法治广东建设战略部署。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发表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认识通过结合广东实际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并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新时代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交通运输执法为民”“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三是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讲座。邀请党校讲师向执法支队全体人员授课,讲师以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为切入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进行全面系统讲解,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法治政府建设二者间关系进行解读,运用国内外案例事例为素材作对比,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属性和全面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

  (二)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

  一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堵点、难点,对涉及重大民生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亲抓亲管,兼顾法治规范与民生效益,推进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转。二是坚持带头学法。2023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宪法等法律法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法用法宣传活动中去,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将“法治广东”考评作为检验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以考评标准为依据、以反馈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自查整改工作。

  (三)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共建“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通过信息共享、会商沟通和重大案件通报等方式,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交流,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行政。二是完善交通运输制度建设。制定印发《2023年汕尾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汕尾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汕尾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交通强市建设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制度保障。三是梳理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事权清单。对2023年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事权清单》,厘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限。经梳理,共有行政执法事权71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权63项、行政检查事权21项、行政强制事权21项、行政处罚事权570项、其他行政执法事权44项。

  (四)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公路路政许可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动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跨城通办”和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落地实施。二是开展“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汕尾市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代表座谈会,邀请交通运输行业代表参与执法队伍主题党日活动实地观摩、体验执法,根据企业反映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为增强部门协同监管效能,减轻企业重复迎检负担,2023年3月30日,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协调会,协商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等行政检查的方式、方法问题并取得一致意见。从2023年4月起,局内多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健全完善联合检查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切实有效为企业主动减负。

  (五)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关。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同局法律顾问对《汕尾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汕尾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予以审定,目前正在排期中。二是开展过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开展年度过期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2023年,经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因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在局网站进行撤稿处置。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把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委派局分管领导参加庭审,积极协助法院源头化解诉讼纠纷。2023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胜诉;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1份、答复司法建议书1份,行政复议意见均被采纳。

  (六)强化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围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督导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督导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照《问题清单》排查发现3大类16条问题,其中已整改10条,持续推进6条;对照《线索清单》排查发现11个线索,目前所有线索已办结。二是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培训。制定《2023年汕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培训实施方案》,于11月份开展两期执法培训,共计85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内容涵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件制作等业务知识,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能力。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反馈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2024年办结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并落实局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集体交流研判,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共组织开展案件抽查评查9期,对42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书面反馈问题64个,完成问题整改64个。

  (七)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农村客运市场、网络预约出租车合规化、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驾培行业等六大领域专项整治,狠抓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约谈公交、出租、网约车等相关企业10场次,落实整改公交经营问题327处。二是加强行业全领域执法工作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深入打击出租汽车不打表、议价、拒载及小汽车非法经营、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勤联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2023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累计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504宗,其中含小汽车非法营运(巡游+网约)案件138宗、出租汽车案件24宗、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案件99宗、公路超限超载案件75宗、货运非法改装案件34宗、其他案件134宗。三是提升“科技强管”水平。利用好省交通运输厅“两客一危一重货”监管平台等,通报整改重点车辆高风险行为,有效防控营运车辆风险隐患。稳步推进信息化引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依托市区治超卸货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精准治理。2023年,对非现场超限超载行为已作出处罚决定58宗。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在局门户网站普法专栏专题转载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发表《法治兴则民族兴  数读总书记重磅部署》学习材料,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27期,向行业群众、社会公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线上学习、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公共交通站场和办公区域展示普法宣传海报和普法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专题普法活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内营造学法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局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主要学习内容,活动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要求。

  二、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对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依法行政目标,仍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制作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检查案卷1个、行政处罚案卷4个、行政许可案卷1个,根据评查结果显示,6个案卷虽然均被评为评优等次,但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询问笔录不够具体详实、部分证据收集制作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案卷笔录文书制作和证据材料采集;二是行政执法数据线上多系统重复录入问题仍存在。各行政执法系统之间案件信息数据不能兼容共享,同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需要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汕尾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信用汕尾”系统共计6个执法系统重复录入,徒增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工作量,且执法人员常因多系统录入导致出现多录、少录、错录等问题,执法人员多次反映是否能够在一个执法平台实现事前计划制定、事中案件办理、事后信息公开。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市委“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建设交通强市的全过程,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及合同协议等材料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废旧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

  (三)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持续强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继续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持续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

  (五)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实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推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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