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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6 09:1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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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特别是把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要遵循,把准吃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导向,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退役军人法治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全过程,贯彻落实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助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高质量破解退役军人工作难点堵点等具体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克服阻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定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组书记、局长黄伟杰同志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思路,持续推动退役军人主责主业与法治建设业务深度融合,统筹解决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问题,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依法履职,助力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增效。

     1.把依法履职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以发挥退役军人“五种力量”为着力点,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蹄疾步稳、硕果累累:接收军转干部2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1名,圆满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为839名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召开专场招聘会10场,开展直播带岗8场,累计帮助1020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协调落实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税费减免149.1万元;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约1260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2392.9万元;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4210人次734.31万元,常态化联系474人次;组织拥军优属慰问团(组)66个,赠送慰问品(金)300多万元;举行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文艺晚会;探索引入高校专业力量,与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汕尾市新时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研学基地”;制定《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设“汕尾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的实施意见》,依托军事训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开展“善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选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我局以法治建设引领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助力强军兴军成效显著,服务保障全面提质增效,尊崇关爱氛围日益浓厚。

     2.加强制度建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1+6+N”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法治化解机制。构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抓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固定班底,信访主体责任单位具体处置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量身定制”可行措施,依法化解多年久拖不决、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安置历史遗留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化解退役军人其他类型历史遗留信访问题。二是建立退役军人司法协作机制。我局与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关于在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专人联络机制、共同会商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的法律专业优势,通过法治手段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3.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退役军人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服务保障、思政教育、权益维护等退役军人关注的领域,依托局门户网站打造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三强化法律专业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会商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协作机制,由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聘请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办理重点疑难信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合同审核等实务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与特长。四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干部正确使用权力,推动单位规范化运作。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以学促进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领学带学促学。局党组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8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展开学习,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组织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学习率和参考率100%;组织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编人员参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戎归南粤 法治护航”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线上考试,平均分较优异,被省厅通报表扬。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市司法局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法治思维,熟练掌握各项法治工作技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点,结合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宣传活动,联合驻汕部队、信利城市广场、新园社区等单位开展5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邀请知名律师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活动。扎实开展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为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部分驻汕部队官兵及退役军人代表开展两场宪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活动。三是依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设置“普法宣传”专栏,定期更新有关政策法规内容,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讲解。四是注重在具体业务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做好军创企业“政策大讲堂等工作,对有关政策难点进行答疑解惑,助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首届“善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发挥“五种力量”建功新时代的先进典型,并加强与汕尾电视台、南方+等主流媒体合作,推出《退伍不褪色 建功新时代》和《汕尾善美退役军人》等系列宣传片,播出陈泽业、陈晓、周业贵、何晓鹏、郭志坚等优秀退役军人报道,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正面引导退役军人,进一步带动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是距离新时代退役军人法治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与进步空间。一是执法实践有所欠缺。我局主要履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职能,行政执法事项较少,因此行政执法实务较少,执法人员经验积累有所不足,执法办案能力有待在实践中检验和提升。二是部分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律基础薄弱、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困难、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有待提高,法治能力欠缺的问题在基层服务保障体系人少事多、缺乏专职人员的背景下愈加突出,成为制约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瓶颈。三是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有待深化,法律服务方式和渠道较为单一,缺乏法律人才和经费的投入,社会法律力量的支持有限,法律服务队伍薄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四是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退役军人信访问题的机制仍有待完善。部分退役军人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对于长期缠闹访人员和疑难复杂的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的化解缺乏管用的法治策略。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容易被网上未经证实的虚假政策信息迷惑,对政策期待值过高,因此对我们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解释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围绕退役军人主责主业,强化全面依法履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抓好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拥军优属、帮扶援助、信访稳定等工作,推动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向优,进一步引领激发退役军人发挥“五种力量”,汇聚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源头化解风险矛盾。持续深化“1+6+N”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法治化解机制和退役军人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协调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化解机制,厘清各主体部门的职责权限,凝聚信访法治化解的合力。坚持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坚持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引导退役军人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从源头上消融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隐患,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信访环境。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注重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人才培育,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拓宽退役军人法律公共服务的领域,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对接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依托“老兵工作室”加强法律调解,并根据需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工作,发挥新媒体矩阵优势,丰富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触角,不断推动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持续营造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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