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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5 17: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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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坚定不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2023年荣获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等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研讨交流会、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我局共召开党组会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16次、党委会议11次,开展相关学习活动20余次。水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工作二项考核再次获得优秀等次,实现“两年冠”。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荣获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先进集体。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制定学法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要求,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水法律法规作为局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深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全国人大代表为干部职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专题宣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主题教育的意义和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法治宣传制度化。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党建+普法”双效合一,围绕2021-2025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我局制定了《汕尾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汕尾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二是法治宣传专题化。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普法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等主题日开展徒步、节水宣传、“党建+”、志愿服务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法治宣传常态化。围绕水利业务抓好抓实普法工作,通过执法人员采取上门宣传、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会、培训班、约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涉及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各类市场服务对象的涉水法律法规开展有效精准的宣传教育。举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各类培训班。把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融入节水工作,主题鲜明,采用电视宣传、网站、微信公众号、标语宣传、座谈会议、水资源知识展板等宣传形式,势头强劲,范围广泛;四是法治宣传多样化。在力求宣传实效上下功夫,变水利人的自我宣传为社会宣传,在宣传形式上大胆创新,积极对接节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单、图板展示、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讲解“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水法律法规的由来及重大意义,宣传当前我市水资源形势及水资源管理的理念,累计发放河道管理条例、采砂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各类宣传手册、节水宣传小册子、宣传彩页10000余份。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与水务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学习强国”APP等途径,开展个人自学活动,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形成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法、守法的局面,2023年度我局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完成率100%,及格率100%。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带头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召开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牵头领导、计划安排、内容形式等重要内容,聚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严格落实、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依法履职,行政执法取得新成效。

  1.加强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变“人管人”为“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开展精准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推进宪法进入水利系统。重大事情始终坚持科学论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事情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实施程序化。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了决策质量。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凡合同签订必经合法性审查。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近几年来,编制出台《汕尾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尾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实施方案》《汕尾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河道采砂、清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维持良好水事秩序。通过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到凡能公开的事项都上网公开,内容及时充实更换,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满意。

  3.加强水行政执法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局主管领导同志亲自督办,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答复网上信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警示约谈17家、扣除信用分值3家、立案24宗、罚款42.9万元。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利用河长办议事协调机制,开展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巡查工作,未发现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的问题。办结公众投诉问题62个,办结率100%,公众投诉满意率98.36%。

  4.高效规范水利行业监管。结合防溺水、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综合检查,推进全市水利监督纵深发展,全市水利系统平安稳定,未发生安全事故。认真落实“四数联动”战略,加强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水利一期建设,构建水利一张图,汇集7类3385个水利对象,实现动态管理和在线更新,深化“民情地图”山塘水库场景应用,支撑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专项业务高效开展,启动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5.规范水利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严格执法。把推进行政执法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把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知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规范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事前事后公开工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本部门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清单、依据和执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年度执法数据公开工作。

  (五)聚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更加精简高效。

  1.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的要求,突出“放管服”重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精减申请材料。目前我局平均材料提交份数为2.92份低于全市平均的5.52份。投诉和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多渠道收集“好差评”,引导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对政务服务状况进行专业的评估评价,提出意见议。2023年收到137条评价,0差评,总体评分为10分(满分10分)。

  2.进一步优化基层服务能力。在统一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的基础上,将9个审批事项纳入汕尾市村(居)代办服务清单,依托视频办功能由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同市、县、镇三级视频办服务窗口视频连线,协助基层群众咨询、申办有关业务,让企业群众不出村就能办好高频事。

  3.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行“一网通办”、“一次通办”、个人办事“一证通办”、企业法人办事“一码通办”等措施。目前,我局行政审批时限压减率为95%,即办率为100%,一次办比率已达到100%,网上可办比率已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建设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水利工作者执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将理论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的能力有所欠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指导水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

  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水平有待提升。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工作在宣传范围上基本达到铺地式的宣传效果,但宣传形式有待丰富,需进一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四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参差不齐。我局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综合素质不均衡的问题。现阶段主要以水政监察科工作人员执法为主,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广度不够。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次数偏少,实践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监督保障机制方面落实力度亟需加强,例如,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个别考核指标的解读不够深入、透彻,导致提供的佐证材料不够全面;门户网站上部分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安排

  2024年,我局将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二)深入推进法治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涉及水利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举办案例专题分析等形式的专题讲座,通过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坚持节水优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严格取水用审批和管理;落实重要江河生态流量管控和水量调度,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加强指导非常规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做好节水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强化用水定额在计划用水、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方面的约束作用,督促超定额超计划的用水单位落实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更新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逐步扩大计划用水的覆盖面。

  (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更新栏目信息,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围绕2021-2025普法工作部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以群众视角和语言有效开展精准普法,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紧跟时代潮流,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普法实起来、活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加快汕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书写法治汕尾建设的新篇章做出更大的水利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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