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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1 17: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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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出台了全省首部地方性文化旅游发展条例《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为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精神要领。一是带头示范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加强学习领会法治精神,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提升法治思想认识,有效将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落实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以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践行法治思想,按时高效出台《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全省首部地方性文化旅游发展条例,重点突出了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立法重点,解决汕尾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将有效提高汕尾文化旅游发展的推动力度和水平。二是开展多形式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坚持党建引领,学习先行,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勿忘初心》等警示片9场共148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开展文艺活动宣传,大力营造良好学法氛围。举办“山海湖城冬养汕尾”2023年新春嘉年华、“山容海纳·遇见汕尾”中国(汕尾)文旅融合发展大会、开渔节暨海鲜美食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冬养汕尾”文旅品牌推广活动暨首届中国散文诗节等活动,将法治工作与文艺活动相融宣传。

  (二)强化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围绕中心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5场次,组织干部职工153人次参加普法学习,提高宪法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依法推进文化旅游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落实学法制度,推进干部队伍学法常态化。坚决贯彻落实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清单,邀请律师宣讲“民法典”,开展“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普法志愿者活动;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持有执法证人员24人,形成领导重视、人人参与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坚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落实法治宣传。及时在局网站法规栏目发布《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汕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等5个政策法规及解读8个政策文件;严格审核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更新三公经费、采购、重大决策、“双公示”等政务信息,及时补录完善相关信息,提高政务公开效能。

  (三)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始终将人事、政策、规划、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党组议事议题讨论决定,提升局集体决策民主性、程序性。一是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行业立法、行政执法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放管服改革、网上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法治广东考评、法治汕尾考核等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组织主持党组审议《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送审稿)》《汕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海陆丰革命老区千里红道示范段(海丰段)建设项目》等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述法工作和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履行好、落实好法治工作职责,提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听取关于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政处罚等案件汇报12次,杜绝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行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发生。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行业调研检查,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程序、时限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挥公共文化体系服务,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旅游日”“全民健身日”等活动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文化法治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开展保利金町湾片区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履行部门职责,提升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意识。

  (四)紧扣行业发展着力点,加强行业法治建设。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狠抓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紧扣机关依法行政管理,提升规范化建设。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严格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局重大决策和纠纷处置等;严格落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二是紧扣政务服务要求,提升行政审批标效率。落实以“放”为先的要求,深化事项标准化流程再造,印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统一规范受理、审批标准。2023年度办理政务事项11项,信用建设“双公示”合规率、及时率均100%。三是紧扣行业发展目标,推动促进行业水平提升。举办“冬养汕尾”文旅品牌推广活动和汕尾市第三届职工运动会、广东省男子篮球联赛(汕尾赛区)、“通达汕尾 绿美汕尾”第九届磨坊汕尾40公里徒步等体育赛事活动,增强汕尾旅游竞争力,提振行业信心,激发旅游市场活力。据百度地图联合自然资源部陆表系统与人地关系重点实验室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城市活力报告》显示,汕尾入围2022年度生活出行强度指数Top10城市。四是紧扣公开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在我市“两平台”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双公示”平台对外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都有记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违规行为的发生,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485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85家次,责令改正63家次,立案15宗,已办结14宗,处罚没款181833元,有力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转发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执法案件评查,监督指导依法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紧扣行业特点,全力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坚持安全第一理念,结合行业特点,落实预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全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部署,成立接诉处置专班,抓好重点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环境,有效提升我市旅游市场竞争力。扎实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歌舞娱乐场所清理清查、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扫黄打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高危体育项目等专项执法。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各类新法宣传教育,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法治元素融入行业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优势,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诈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体育法、信访条例等法治公益宣传;利用组织行业安全生产、行业法律宣传日及文艺、体育等活动,开展宣传日+行业活动+普法宣传达10多场次;征订、编印一批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册,印发反诈骗、扫黄打非等专项简报59期。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学法全覆盖。组织153名公职人员参加2023年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优秀率95.4%,提升行业队伍依法行政覆盖率。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平台”等,推送与行业有关的法治案例、知识及法治竞赛供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等著作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六)完善依法行政法治体系建设。一是认真推进科学立法。认真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开展《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工作,条例11月23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严格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成制定《汕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幅度范围进行有效规范。

  (七)依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一是严格执行决策机制。按要求向市政府提请发布“汕尾文旅山水廊道示范段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定程序按要求、按步骤依法依规推动项目落地落实。二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长效机制。继续推行聘请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做好全局有关法律文书、合同、不涉密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等,确保行使行政权力合法合规。

  (八)持续丰富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落实好常态化普法。结合日常检查,及时对行业法律法规、新修订法律进行宣传普及,如新修订的体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普及。二是开展好专项普法。邀请普法讲师团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对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解读;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志愿者活动,加大对宪法宣传力度。三是发挥好创新普法。利用曲艺灵活表现特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海丰白字戏、西秦戏、陆丰皮影戏等加大与医保惠民、民法典、扫黑除恶有关内容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九)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有效。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评议、审议工作,认真及时回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件均高效办结。

  (十)依法处置旅游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成立汕尾市旅游工作指挥部,下设汕尾市假日旅游协调工作办公室,及时受理处置“12345”、网上信访、来电、来信等信访及旅游投诉,及时处置旅游投诉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群众及游客合法权益。2023年79宗投诉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从“五一”到“中秋国庆”的几大重要节假日旅游投诉纠纷直线下降、对汕尾的好评和正面舆论呈大幅度上升局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平安、稳定,无发生重大事件、无发生突发事故。2023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168.66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51.36%,接待游客3454.67万人次,比去年同比增长350.70%,全市过夜游客人数2022.81万人次,比去年同比增长315.15%。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日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需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相对较为单一,文艺作品上创新性少;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普法创新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推动行业立法工作需加强。对历史文化的发展保护相对较弱,立法调研工作深入不够;与部门的联动、信息交流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落实“谁主管谁监管”责任需强化。与相关部门协同还不够,管理存在偏重事后监督、轻于事中管理和服务现象,“谁主管谁监管”责任需强化。 

  (四)提供法律支撑工作需强化。行业系统法律专业人员缺欠,行政事务中法律支撑不强,提供有效决策水平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五)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新业态不断涌现,执法水平与现实要求有差距,业务还不够精通,执法人员素养与知识需进一步加强。

  (六)普法宣传力度需加强。对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主动深入研究学习主动性不够,普法手段还缺乏创新,相关经费投入较少。

  三、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2024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统筹普法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继续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以法治广东、法治汕尾的考评为抓手,统筹抓普法各项工作。

  (二)统筹协调加快行业法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文物保护管理立法工作,加大调研,提出发展保护对策。

  (三)统筹执法监管协同推进。强化统筹督导,落实年度综合执法案卷的审核制度;建立与政府各部门建立联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力争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四)统筹教育与实践有机开展。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讲;做实做活“互联网+政务公开”“互联网+行政执法”等有效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加大学法用法力度。继续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行政决策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列入2024年学法计划,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加大开展宣传教育力度。依托“国家安全日”“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形式宣传,特别是宣传好2024年施行的《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营造助推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氛围。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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