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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22 17:07
  •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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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有关文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区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会议陆续召开,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各级党组织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员,特别是“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市、区两级“两优一先”代表等,结合工作职责,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谈认识、谈体会。截至目前,我区已组织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240多场次;召开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

  压实领导干部领学督学职责。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镇(街道)领导干部到镇(街道)党校和村(社区)党校分教点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7场,覆盖党员759名。同时,依托城区科级干部任职培训暨领导干部进修班,组织全区副科以上干部开展学习研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实功、求实效。利用好“两微一端一屏”和“两中心一平台”等平台阵地,通过“领导讲政策、专家讲理论、百姓讲故事”宣讲矩阵,组建“五老讲师团”“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团”等宣讲队伍,针对不同群体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宣传宣讲,营造线上线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二、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示范带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区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区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专题学习内容,在2022年初任公务员培训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培训学员共128人。区司法局专门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派发至区直各单位学习。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并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思路进行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出席研讨班,并分别作开班动员讲话和结业讲话。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思想,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区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带头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区委依法治区办坚持全面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根据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汕尾市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位。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科学制定《法治城区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汕尾市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法治建设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76项,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推进“一证通办”“一码通办”,加快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应用落地,把证照存量数据转化为电子证照,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收集并开通19种证照,新增电子证照5654张,实现我区867项事项、1425个材料关联电子证照。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全流程网上办”,应用物流快递、电子证照等方式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目前,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1403项,实现100%网上可办、92.20%全程网上可办,一次办比率达到100%。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程序。在文件起草环节,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印发《关于公布汕尾市城区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确定谁有权制定。在合法性审核环节,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核时限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2022年,合法性审核(审查)政府及部门文件共12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件,涉及领域包括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有效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通过专题学习、培训、研讨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6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依法合理采用律师意见,使决策意见在法治护航下落地见效。2022年,共计办理24宗重大行政决策,为政府依法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明确职责边界,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改革。率先制定出台乡镇街道“三张清单”,公布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执法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明确以加快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为任务目标,持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制定《汕尾市城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方案》,采用半军事化管理,以讲师授课、案例研讨、实操训练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全封闭式、全覆盖式培训。三是明确工作模式,紧盯工作短板,破解难点堵点。在全市率先成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实行“1+1+4”工作模式,即1个咨询委员会+1个工作群+4个功能模块,紧盯基层执法工作短板,全面铺开业务问答、案例汇编、教育培训、案例点评等工作。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开展打击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进口冷冻食品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全面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2022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57批次,药品监督抽检68批次,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30宗,罚没款49.628万元。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通过有奖举报绣花针式精准治理、聘请省安全专家会诊式把脉治理,开展5轮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式治理,切实提升全区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检查企业(单位)2904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8050处,已落实整改7862处,立案查处56次,罚款68.16万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汕尾市城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方案》,加强维权援助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张网”,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为目标,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通过法治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区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村、村小组,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排查矛盾纠纷调解案件980件,成功调解97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98%。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2年,区法律援助处受理群众咨询共8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2件,其中指派的1宗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广东省2022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为今后相关案件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示范。

  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宗,办结率100%;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24件,其中,一审案件有112宗,二审案件11宗,再审案件1宗,目前,已判决案件123宗,胜诉率100%。在上述案件中,区政府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率为100%,并做到既出庭又出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旁听庭审活动,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30多名副科级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面对面”开展以案释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通过法庭现场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水平和能力,有力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七)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加强信用监管工作部署,成立汕尾市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推进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力做好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依托市“信用汕尾”平台,及时排查非标数据信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管理机制。每月一通报“双公示”情况,更好地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开展“信用+”场景应用工作,积极落实省、市关于特色信用应用场景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信易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城区应用场景建设零的突破。

  (八)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年度学法活动,全区参考人数7276人,参考率达到99.03%,优秀率98.03%。组织开展重点时段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禁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为重点,结合“3·8”“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律讲座、摆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律进村(社区)、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共举办各种专题法治讲座、主题宣传月等活动60多场次,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城区持续掀起普法宣传热潮,切实强化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扎实推进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目前,已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法治乡村建设实际,制定《汕尾市城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法律明白人”392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场次,编印《法律明白人读本》1万册。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懂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缺乏,专业素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尚有差距;二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专业人才欠缺,行政复议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率低。

  五、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部门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构建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三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四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五是推进诉源治理,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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