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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09 17:03
  • 来源: 中共陆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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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新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统领,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汕尾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陆丰市委会议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各镇(街)各单位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宣传贯彻热潮,精心谋划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10月16日,全市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通过组织撰写心得体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集中学习,激励引导全市干部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推动陆丰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全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各镇(街)、各部门分别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贯彻活动。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强化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将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市机关全体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坚持网络在线自学,通过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以及实践要求,认认真真做笔记,结合工作实际写心得,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参悟透、领会准、运用好。

  3、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各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学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集体学法、带头学法、重大决策先行学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各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判、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优化政府职能,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着力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环节,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制证签发和应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积极筹建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巩固“无证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做好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确保数据共享和部门间协查的正常开展,切实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落实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度。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全力做好“分”与“合”两篇文章,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简化审批流程,开启“5+1”模式,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员工参保+银行预约开户”一个工作日办结。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缩短审批时限;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名称申报“零跑腿”;全面推行商事主体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目前已有15580家市场主体受益;推动经营范围自主选择,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在登记部门与许可部门之间的高度共享。

  3、持续推行“一网通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以来,受理网上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832宗,办理企业网上审批率达到90%;引进“银证通”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开启陆丰市营业执照自助办理“新时代”,共受理一体机业务191宗;设置“异地代收转办专窗”,实现汕尾市辖区内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就近能办、跨区可办”,现已跨区域通办5宗。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3枚印章、企业营业执照免费寄递、创新实施“创业大礼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免费为2140家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6312枚,为企业节约成本75.744万元。今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044户,同比增长29.8%,78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4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提公共服务水平。依托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完善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保经办能力。聚焦“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工作目标,落实上级部门统一全市经办流程及业务规范,成功申报陆丰市医保中心为国家“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并对照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市级自建,加强医保经办窗口行风建设,落实“好差评”制度,全力打造贴心、舒心、顺心的经办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用好医保电子凭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善美村居等多渠道办理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参保缴费等业务,极大提升了业务办理的便捷度。截至今年,我市两家医药机构均已完成线下支付开通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统筹结算。大力推动高频政务事项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54项、“粤医保”48项、“粤省事”45项、“粤智助”8项,“全市通办”43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18项。

  5、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决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陆丰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9件63人,起诉39件64人。起诉一宗在贩毒过程中利用亲属支付宝收款码收取毒资的“自洗钱”案件,为全省率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犯罪3件5人,起诉1件3人。在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中,涉产权案件批捕17件20人,不捕2件3人,提起公诉17件22人(包含去年积存),不诉2人。在办理黄某某、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陆丰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认真摸查,共查处涉案总金额约为14.7万元,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项检察职能,有力保护“老品牌”知识产权。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注重分类分级管理,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依托逐步建立的专业检查员队伍,以飞行检查为主要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查处大要案为抓手,先后开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等多个专项整治。努力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积极联合,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规范案件移送行为,在案件移送、案源信息、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努力做到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高效协作执法办案机制,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使用执法文书格式样本和执法办案程序,严格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深入执法说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在法定罚种与幅度内依法处罚,重点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类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经过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减轻处罚,防止出现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现象,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于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广东系统等向社会公示。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养老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以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2300批次(包括元旦春节专项150批次),持续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已完成4175家食品销售单位线上评级工作,完成率达85.95%;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58家,责令整改65家,停业整顿21家通报医保部门3家;查处药品案件13宗、化妆品案件2宗、医疗器械案件2宗;已提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2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3例;完成药品抽检任务55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7批次。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哨点”培训班、药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及强化药店哨点作用部署会共4场,邀请电视台对违规药店进行曝光2次,增强社会公众药械化安全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药械化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推动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公安机关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今年以来,共查处行政案件1520起,破刑事案件690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13名,刑拘727名,逮捕487名,移送起诉847名,抓获各类上网逃犯180名;共破盗抢销刑事案件77宗,受理破小案318宗,抓获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134名,行政处罚171名;电诈破案19宗,反馈“断卡”线索489条,上报惩戒93人,核减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158人;协助异地警方120次,抓获各类嫌疑人85人,接收反诈预警线索79491条,以上门劝阻方式劝阻群众890次。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汕尾“金钟罩”警民联防反诈平台,累计关注141279人,累计受保护人数128764人(注册106107人),注册率达75%,累计预警6400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98次。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重点推进行政检查“应录尽录”,2022年度已完成111个行政检查的录入。持续指导镇(街)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深入东海街道、博美镇等20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广东产品检查”小程序录入业务指导,目前乡镇街道执法大队共录入产品检查数据460条。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和6个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加快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深度运用“云审判”平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智能语音同步转录系统等信息化成果,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网上开庭工作,网上开庭969件,确保审判与防疫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非常时期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网上立案1853件。

  (四)完善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积极响应配合实施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协助、跨区域应急调度等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五)妥善化解矛盾,加强纠纷调解促进公平正义

  1、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今年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6宗,4宗为当事人撤诉终止行政复议,2宗行政复议结果为决定维持当局作出的行政答复。积极做好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由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宗,判决结果均为要求当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聘任专职法律顾问,选聘兼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工作事项合法合规。

  2、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镇(街、场)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我市司法局组织各镇综治办、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负责同志、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共80多人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部署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矛盾纠纷474宗,调解成功474 宗,其中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3宗,介入调解53宗。

  3、纵深推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集中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扩大法律援助普惠范围,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帮助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动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实现应援尽援。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1268宗,其中民事案件420宗,刑事案件848宗。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超额完成任务,共受理办结8件司法救助案件,较去年增长75%;救助13人,较去年增长84.6%;救助金额约为25.2万元,较去年增长66.1%。其中,5件由检察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5件采取联合救助方式,与汕尾市院同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办理的救助案件中,有3件获得救助申请人赠送锦旗,5件均由承办领导亲自前往申请人家庭进行送达,司法救助效果良好。

  (六)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开展监督专项行动,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围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今年以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1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案件违法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规范终本,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终本案件适用标准不严、违法简化程序等问题,防止执行法院为片面追求结案率而滥用终本程序,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我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做好“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和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解读,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市长留言并及时作出回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1089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七)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社会氛围

  1、抓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增强“关键少数”依法办事能力。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推动学习入脑入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2万多人,参考率达到97.38%,及格率99.38%,优秀率96.47%。把促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以村(社区)活动场所为基础,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法治文化阵地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知识,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步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今年,已有12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金厢镇下埔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创建工作中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公园建设,目前已有9个村(社区)建成民主法治公园。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深化“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平。

  3、多主题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我市结合“3.1”《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颁布日,“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出版法治宣传栏48期,法律咨询42场次,开展法治课及法治讲座420场次,印制派发宪法宣传折页2万多份,民法典宣传教育小折页2万多份,禁毒宣传折页2万1千多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折页9千多份、横幅100余条、宣传标语1万3千多张,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839则。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人人参与,法治成果全民共享。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看,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任务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能正确把握行政执法概念的内涵外延,不能较好地判断、把握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把法治内化为行使权力的信念和准则,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性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依法治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把握不够全面。

  (二)行政体系欠科学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需求。现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的架构要求非常高。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行政组织体系没有完全理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之间的矛盾还客观存在,制约了改革的纵深推进,影响了行政的整体效能。

  (三)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力,虽然有行政法律监督机构但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各监督部门各行其职,在体系、目标、手段上还未达成协调一致,出现重复监督、应监督不监督的情况。

  (四)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措施、方式方法变化不大,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和氛围不足。特别是基层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实,但很多基层群众未必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对阶段性普法宣传工作的考核验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提升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打造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机制改革,完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持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协助、跨区域应急调度等联动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危机沟通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不同突发事件的特征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完善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送达等工作流程。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信任人民调解工作,形成遇到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的行为习惯。

  (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确定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七)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效果。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正司法能力。开展以事喻法,以案说法,以艺释法等活动,引导公民树立应用法律、维护法律,崇尚法律的思想观念。继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禁毒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普法产品的投放,积极开展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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